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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919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63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9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2
第174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3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原判決撤銷
柯仲恩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叁月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完成貳拾肆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原判決關於蔡文峯、姚威綸部分撤銷
蔡文峯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姚威綸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其餘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陳惠美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Iphone6splus手機壹支(含門號0903277943號之SIM卡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蔡光達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二編號2至5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鍾育均犯如附表二編號2至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2至5所示之刑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3、8暨定應執行刑及沒收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3、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3、8「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
戊OO撤銷改判與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仟柒佰伍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本院上訴駁回)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本院上訴駁回)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本院上訴駁回)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上訴駁回)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上訴駁回)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上訴駁回)
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1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丁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SAMSUNG牌手機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伍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丁OO犯如附表一至四、六「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各如附表一至四、六「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壬OO犯附表六編號1、2、5至7「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各如附表六編號1、2、5至7「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6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7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新臺幣伍佰貳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新臺幣伍佰貳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1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新臺幣肆拾伍萬參佰元中之壹仟伍佰元沒收之
86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新臺幣肆拾伍萬參佰元中之捌佰柒拾元沒收
9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新臺幣肆拾伍萬參佰元中之肆佰肆拾玖元沒收
97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新臺幣肆拾伍萬參佰元中之肆佰陸拾肆元沒收
102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肆佰陸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5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新臺幣肆拾伍萬參佰元中之貳佰柒拾元沒收
110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3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新臺幣肆拾伍萬參佰元中之貳佰柒拾元沒收
118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3、8暨定應執行刑及沒收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3、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3、8「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
戊OO撤銷改判與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仟柒佰伍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本院上訴駁回)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本院上訴駁回)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本院上訴駁回)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上訴駁回)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上訴駁回)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本院上訴駁回)
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2、14、19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辛OO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伍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其他被訴如附表三所示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部分無罪
12000無罪
沈宥均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蘋果牌IPHONE5SE行動電話壹支(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保管字號:一○九年度藍保管字第八六二號,內含門號○九○六五三八九七七號SIM卡壹張)沒收之
扣案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申請書」上偽造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公證處印」印文壹枚,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地檢署刑事傳票」上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執行處凍結管制命令印」、「檢察官施教文傳票專用」及「書記官楊英杰傳票專用」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吳梓睿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吳梓睿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吳梓睿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吳梓睿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6,1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6,18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於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期間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5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陸佰肆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陸佰柒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8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左揭文件之不實內容」欄所示偽造「范美玉」之署押共參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零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玖佰伍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柒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參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8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6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捌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捌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6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參佰伍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參佰捌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3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貳佰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7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0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陸仟壹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零貳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2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2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玖佰肆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美治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1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壹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美億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9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壹佰玖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4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7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譽晃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9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參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瑞萍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共貳罪,均累犯,其處刑、沒收,各處如附表一「罪名、沒收及應處刑罰」欄之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據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陸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廠牌ASUS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據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廠牌ASUS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8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8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8「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貳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捌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零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壹拾參萬肆仟肆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捌萬肆仟肆佰零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零貳萬玖仟玖佰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宛蓁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肆萬零玖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肆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貳拾陸萬玖仟貳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壹萬陸仟肆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肆萬捌仟參佰玖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伍仟捌佰伍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祐瑄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犯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追加起訴(即提供門號○○○○○○○○○○號SIM卡壹枚供詐騙集團成員使用之犯罪事實)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追加起訴(即提供門號○○○○○○○○○○號SIM卡壹枚供詐騙集團成員使用之犯罪事實)部分公訴不受理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1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44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4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4條之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傷害罪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33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29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27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26
第284條 傷害罪 10
第277條 傷害罪 7
第287條 傷害罪 7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5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3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2
第277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後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76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3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0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9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6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 竊盜罪 1
第320條 竊盜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2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5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9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4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0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5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8條前段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7
第268條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3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2
第266條 賭博罪 2
第268條後段 賭博罪 1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1
侵占罪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9
第337條 侵占罪 5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4
第335條 侵占罪 1
第336條第1項 侵占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3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3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4
第222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9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8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5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3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2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2
第140條 妨害公務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6
第346條第2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6條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2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之1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第2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 妨害風化罪 1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5條第3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之1 妨害風化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 殺人罪 6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2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第201條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第201條之1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2
第349條第2項 贓物罪 1
第349條 贓物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3
第315條之3 妨害秘密罪 1
瀆職罪
第121條第1項 瀆職罪 1
第132條第1項 瀆職罪 1
第123條 瀆職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2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4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外患罪
第108條 外患罪 1
遺棄罪
第294條 遺棄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62條前段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第247條第1項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68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1
洗錢防制法29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1
森林法12
藥事法8
貪污治罪條例7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
商標法7
證券交易法6
戶籍法6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5
商業會計法3
政府採購法3
人口販運防制法2
懲治走私條例2
個人資料保護法2
稅捐稽徵法2
著作權法1
第91條第3項 罰則 1
野生動物保育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電信法1
第56條第1項 罰則 1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1
第41條第1項 損失補償及罰則 1
銀行法1
第136條之1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資恐防制法1
第9條第2項 A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2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