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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919 | |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傷害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壹,被告盧麒文部分一,原判決關於盧麒文所犯如附表一編號二,三,四,五,六,八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含沒收)
二,盧麒文犯如附表一編號二,三,四,五,六,八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二,三,四,五,六,八所示之刑(含沒收)
三,其餘上訴駁回
四,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就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二,三,五,六,七),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伍月
得易科罰金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一,四,八)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貳,被告俞繼森部分一,原判決關於俞繼森所犯如附表二編號二,三,四,五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含沒收)
二,俞繼森犯如附表二編號二,三,四,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二,三,四,五所示之刑(含沒收)
三,其餘上訴駁回
四,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就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二,四,五,六),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得易科罰金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一,三)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參,被告陳柏傑部分一,原判決關於陳柏傑所犯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三,四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陳柏傑犯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三,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一,二,三,四所示之刑
三,其餘上訴駁回
肆,被告許鈞皓部分一,原判決關於許鈞皓所犯如附表四編號一,二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許鈞皓犯如附表四編號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一,二所示之刑
三,其餘上訴駁回
伍,被告古佳偉部分一,原判決關於古佳偉所犯如附表五編號一暨定應執行部分,均撤銷
二,古佳偉被訴共同對少年譚Ο安恐嚇取財部分,無罪
三,其餘上訴駁回
陸,被告楊艾龍部分一,原判決關於楊艾龍所犯如附表六編號一部分撤銷
二,楊艾龍犯如附表六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六編號一所示之刑
柒,被告宋梵軒部分一,原判決關於宋梵軒所犯如附表七編號一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宋梵軒犯如附表七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七編號一所示之刑暨應執行刑
捌,被告張立武部分 上訴駁回
玖,被告李昕叡部分 上訴駁回
拾,被告邱亨澤部分 上訴駁回
乙OO犯非法寄藏手槍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枝(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號)沒收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不具殺傷力空氣槍壹支(槍枝管制編號新北鑑○○○○○○○○○○號))沒收
18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賭博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公務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風化罪
殺人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妨害秘密罪
瀆職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外患罪
遺棄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偽證及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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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68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1 | |
洗錢防制法 | 29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1 | |
森林法 | 12 | |
藥事法 | 8 | |
貪污治罪條例 | 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 |
商標法 | 7 | |
證券交易法 | 6 | |
戶籍法 | 6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5 | |
商業會計法 | 3 | |
政府採購法 | 3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著作權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醫療法 | 1 | |
電信法 | 1 |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 1 | |
銀行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資恐防制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