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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45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原判決關於乙OO有罪部分暨丙OO部分均撤銷
丁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十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十五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扣案之IPHONE6S手機壹支(IMEI碼:353315078351561,含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貳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如附表編號一至編號二十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二十五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之IPHONE6手機壹支(IMEI碼:3576355550號,含SIM卡壹張)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二項之洗錢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一四八三八六二號SIM卡壹張)沒收
甲○○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宣告行及沒收之諭知
附表一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叁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仟貳佰叁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玖仟柒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2所示之物及「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檢察官王正皓」之公印文共貳枚,均沒收之
甲○○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賭博罪
殺人罪
妨害秩序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風化罪
贓物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秘密罪
瀆職罪
偽證及誣告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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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89 | |
洗錢防制法 | 5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0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9 | |
陸海空軍刑法 | 19 | |
森林法 | 17 | |
銀行法 | 1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1 | |
藥事法 | 10 | |
公司法 | 6 | |
商標法 | 6 | |
商業會計法 | 4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3 | |
懲治走私條例 | 3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3 | |
國家安全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建築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