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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001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0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壬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6、50至6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6、50至62「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參仟玖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免訴
2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5、7至11、50至55、5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5、7至11、50至55、59「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5至12、50至5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5至12、50至57「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5、7至1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5、7至12「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零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2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3至4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3至49「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捌佰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未遂,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如附表二「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四、五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四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四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四所示之罪,分別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四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壹仟陸佰捌拾叁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陸仟捌佰伍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序號0號行動電話1支沒收(含門號號SIM卡1張)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均處有期徒刑1年2月,均緩刑3年,並均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均付保護管束
乙OO犯如附表編號至「判處之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至「判處之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參年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IPHONE6S行動電話壹支(含0九三九六三八八一二門號晶片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IPHONE6S行動電話壹支(含0九三九六三八八一二門號晶片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IPHONE6S行動電話壹支(含0九三九六三八八一二門號晶片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一所示條件向戴秀菊及陳楸鈺支付損害賠償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瑋汎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緩刑貳年,並應依本院109年度中司刑移調字第1112號調解程序筆錄所載內容履行賠償義務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陸佰捌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罪,處有期徒刑1年9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庭吾】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風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秘密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秩序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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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5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2 | |
洗錢防制法 | 22 | |
商標法 | 1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9 | |
懲治走私條例 | 9 | |
戶籍法 | 8 | |
廢棄物清理法 | 7 | |
藥事法 | 7 | |
著作權法 | 6 | |
稅捐稽徵法 | 6 | |
森林法 | 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4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3 | |
區域計畫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銀行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