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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001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4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被訴共同恐嚇取財既遂(即玥桂冠舒壓會館)部分,撤銷
17000、18000被訴共同恐嚇取財既遂(即玥桂冠舒壓會館)部分,均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58000、O暐傑、OO德,均緩刑參年
原判決撤銷
温慶修犯如附表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沒收之
原判決撤銷
己OO、庚OO共同犯剝奪人行動自由罪,己OO處有期徒刑陸月
辛OO共同犯剝奪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電擊棒、空氣槍各壹支均沒收
19000其餘被訴恐嚇取財罪部分無罪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戊OO共同犯強制未遂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柏豪共同犯強制未遂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及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15000共同犯強制未遂罪,累犯,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均不受理
乙OO共同犯強制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勇仁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勇臣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面額新臺幣陸仟元之本票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強制罪,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共同犯強制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共同犯強制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強制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被訴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風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秘密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秩序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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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5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2 | |
洗錢防制法 | 22 | |
商標法 | 1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9 | |
懲治走私條例 | 9 | |
戶籍法 | 8 | |
廢棄物清理法 | 7 | |
藥事法 | 7 | |
著作權法 | 6 | |
稅捐稽徵法 | 6 | |
森林法 | 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4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3 | |
區域計畫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銀行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