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20080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223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296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5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第3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4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6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3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49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40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36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35
第287條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8
第277條 傷害罪 4
第284條 傷害罪 4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3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3
第284條後段 傷害罪 2
第277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122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9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13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3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9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7
第321條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4
第323條 竊盜罪 1
第320條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1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0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6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7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及丁OO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無罪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丙OO部分撤銷
戊OO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褫奪公權肆年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拾萬元
乙OO犯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上開所處之刑,其中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中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中罰金部分,應執行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二「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物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如附表三編號至、「偽造之署押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共伍枚,均沒收
甲、主刑部分: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共陸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
乙、沒收部分: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署押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年
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1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肆拾肆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左揭文件之不實內容」欄所示偽造「范美玉」之署押共叁枚均沒收
1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伍萬玖仟伍佰伍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貳拾伍萬叁仟貳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陸拾玖萬肆仟貳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捌萬玖仟陸佰柒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伍萬陸仟壹佰伍拾叁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肆萬捌仟貳佰陸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捌萬玖仟陸佰叁拾叁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肆拾壹萬貳仟玖佰陸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叁拾陸萬玖仟陸佰玖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貳拾伍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捌萬玖仟捌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玖拾貳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叁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玖萬壹仟玖佰貳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捌拾捌萬柒仟玖佰叁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民國109年12月31日前給付告訴人李育仁新臺幣貳拾萬元
如附表編號1支票背面偽造「李育仁」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罪,共參罪,各處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件編號一至三所示「陳少珍」、「O金花」、「O佳英」、「O明澤」、「陳泉澤」之署押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肆仟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丙OO各共同犯如附表甲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主文欄所示之刑
如附表甲編號2至15及編號21部分,各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如附表甲編號16至20部分,各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各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壬OO共同犯行使變造國民身分證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1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捌萬貳仟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13000、1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壹萬貳仟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17000、1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玖萬陸仟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21000、2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柒萬捌仟陸佰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25000、2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玖萬陸仟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29000、3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玖萬陸仟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33000、3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玖萬陸仟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37000、3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玖萬陸仟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41000、4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玖萬陸仟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45000、4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捌萬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49000、5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捌萬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53000、5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捌萬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57000、5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捌萬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61000、6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捌萬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65000、6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各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保管條上所載受託人或見證人「簽字或蓋章欄」表示「許玉芬」、「O婉宜」親自捺印之偽造署押共貳枚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萬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69000、7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各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保管條上所載受託人或見證人「簽字或蓋章欄」表示「李文琪」、「O婉宜」親自捺印之偽造署押共貳枚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萬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73000、7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各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保管條上所載見證人「簽字或蓋章欄」表示「O婉宜」親自捺印之偽造署押共貳枚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77000、7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各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保管條上所載受託人或見證人「簽字或蓋章欄」表示「李玉凰」、「O婉宜」親自捺印之偽造署押共貳枚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萬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81000、8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各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捌萬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85000、86000共同犯詐欺得利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萬捌仟元連帶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相當於新臺幣拾參萬伍仟零伍元之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如附表二所示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印文壹枚、「檢察官王建輝」印文壹枚,均沒收
乙OO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
如附表1、2、4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3、5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毀越門扇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及署名「王韻詞」水晶印章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毀越門扇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Q○○犯附表三編號1、3、5、6、8、9、11、13至17、附表五所示各罪,各宣告同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S○○犯附表三編號2至5、8、9、11、13至17、附表五所示各罪,各宣告同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000犯附表三編號8至17、附表五所示各罪,各宣告同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犯附表三編號14至17所示各罪,各宣告同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S○○、47000、天○○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Q○○其餘被訴部分,均免訴
Q○○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S○○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Q○○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S○○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Q○○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S○○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Q○○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S○○、95000、天○○均無罪
Q○○免訴
S○○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無罪
又111000此時尚未加入,但因此部分與附表三編號10具有裁判上一罪關係,故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Q○○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S○○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3000、天○○均無罪
Q○○免訴
S○○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35000、天○○均無罪
Q○○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S○○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天○○無罪
又151000此時尚未加入,但因此部分與附表三編號12具有裁判上一罪關係,故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Q○○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S○○、159000、天○○均無罪
Q○○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S○○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1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無罪
Q○○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S○○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7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無罪
195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無罪
Q○○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S○○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1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無罪
219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天○○無罪
Q○○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S○○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5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無罪
Q○○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S○○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1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Q○○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S○○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7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Q○○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S○○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3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Q○○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S○○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9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不動產交易訂金收據」上偽造之「洪明正」署名貳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之物及「不動產交易訂金收據」上偽造之「洪明正」署名貳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不動產交易訂金收據」上偽造之「洪明正」署名貳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一所示偽造「楊鐮全」之署名壹枚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二、三所示偽造「楊鐮全」之署名參枚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伍佰元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參萬陸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新臺幣捌仟壹佰壹拾元、三星牌手機壹支、INO牌手機壹支,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6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0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6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2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27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5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3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33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8
第354條第1項 毀棄損壞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1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8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5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14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7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3
第336條 侵占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7
第268條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5
第266條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2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2
第268條後段 賭博罪 1
殺人罪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6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6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4
第276條 殺人罪 4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4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1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4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5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3
第135條第2項 妨害公務罪 1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第135條 妨害公務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7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6條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3
第172條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4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2
妨害秩序罪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3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第153條 妨害秩序罪 1
第155條 妨害秩序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4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4條 妨害投票罪 1
第143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第205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瀆職罪
第132條第1項 瀆職罪 1
第134條 瀆職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44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93
洗錢防制法4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2
藥事法13
著作權法10
森林法9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
銀行法7
商標法7
商業會計法6
水土保持法6
懲治走私條例6
政府採購法6
貪污治罪條例5
稅捐稽徵法5
戶籍法4
家庭暴力防治法4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4
醫療法3
陸海空軍刑法3
勞動檢查法3
性騷擾防治法2
廢棄物清理法2
入出國及移民法2
菸酒管理法2
公司法2
就業服務法2
勞動基準法2
國家安全法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79條第1項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5款 罰則 1
畜牧法1
第38條第4項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3條第3項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