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20080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23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44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93 | |
洗錢防制法 | 4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2 | |
藥事法 | 13 | |
著作權法 | 10 | |
森林法 | 9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銀行法 | 7 | |
商標法 | 7 | |
商業會計法 | 6 | |
水土保持法 | 6 | |
懲治走私條例 | 6 | |
政府採購法 | 6 | |
貪污治罪條例 | 5 | |
稅捐稽徵法 | 5 | |
戶籍法 | 4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4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4 | |
醫療法 | 3 | |
陸海空軍刑法 | 3 | |
勞動檢查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菸酒管理法 | 2 | |
公司法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勞動基準法 | 2 | |
國家安全法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第112條第5項第5款 罰則 1
乙OO共同犯期貨交易法第一百十二條第五項第五款之非法經營期貨經理,期貨顧問及其他期貨服務事業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肆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參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並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6,8,14,16至17,19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壹拾壹萬貳仟零伍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共同犯期貨交易法第一百十二條第五項第五款之非法經營期貨經理,期貨顧問及其他期貨服務事業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參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貳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並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貳萬壹仟肆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共同犯期貨交易法第一百十二條第五項第五款之非法經營期貨經理,期貨顧問及其他期貨服務事業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壹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伍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肆仟貳佰參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共同犯期貨交易法第一百十二條第五項第五款之非法經營期貨經理,期貨顧問及其他期貨服務事業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並依檢察官之執行命令參加法治教育課程壹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肆萬玖仟玖佰貳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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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