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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 刑法 | 35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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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2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變造公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原判決撤銷
簡聖紘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對張靚平犯罪部分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叁拾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
第二項撤銷改判與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一)原判決關於乙OO被訴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及定應執行刑暨緩刑宣告部分,均撤銷
(二)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其他上訴駁回(即9000被訴附表編號3至5詐欺部分及10000部分)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OPPO牌手機壹支,新臺幣參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拘役玖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三所示偽造之「O莉婷」署押共參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壹萬捌仟元之財產上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四「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零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柒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簽帳單上偽造之署押「偉」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壹仟捌佰柒拾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貳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簽帳單上及APPLE商品交機確認書「客戶簽名」欄上偽造之署押「張文衍」各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簽帳單上偽造之署押「張文衍」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零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信用卡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如附表一編號2、3所示信用卡各壹張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3「
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零壹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壹佰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侮辱公務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捌仟參佰貳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柒佰壹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柒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壹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柒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壹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O明潔」署名陸枚、「吳政祐」署名參枚均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共柒罪(如附表二編號1至7),附表二編號1部分處有期徒刑陸月
附表二編號5部分處有期徒刑肆月
附表二編號2、3、4、6、7部分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至7「應沒收之物」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文壹枚沒收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玖罪(如附表三編號1至9),附表三編號1、7、9部分各處有期徒刑伍月
附表三編號6部分處有期徒刑肆月
附表三編號2至5、8部分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三各該編號所示價值之商品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NiNi」署名合計拾貳枚均沒收
2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共參罪(如附表四編號1至3),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四各該編號所示價值之商品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張佑任」署名壹枚沒收
24000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張佑任」署名壹枚沒收
26000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蘋果牌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張佑任」署名參枚均沒收
2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參萬肆仟參佰捌拾伍元之不法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O明潔」署名陸枚、「吳政祐」署名參枚均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共柒罪(如附表二編號1至7),附表二編號1部分處有期徒刑陸月
附表二編號5部分處有期徒刑肆月
附表二編號2、3、4、6、7部分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1至7「應沒收之物」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文壹枚沒收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玖罪(如附表三編號1至9),附表三編號1、7、9部分各處有期徒刑伍月
附表三編號6部分處有期徒刑肆月
附表三編號2至5、8部分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三各該編號所示價值之商品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NiNi」署名合計拾貳枚均沒收
2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共參罪(如附表四編號1至3),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四各該編號所示價值之商品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張佑任」署名壹枚沒收
24000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張佑任」署名壹枚沒收
26000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蘋果牌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張佑任」署名參枚均沒收
2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參萬肆仟參佰捌拾伍元之不法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宣告之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宣告之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包包壹個及現金新臺幣捌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車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車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乃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陸仟柒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11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所得之新臺幣共肆佰捌拾元、OPPO廠牌手機壹支,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宣告之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宣告之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包包壹個及現金新臺幣捌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車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車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乃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陸仟柒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11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所得之新臺幣共肆佰捌拾元、OPPO廠牌手機壹支,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賭博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贓物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投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遺棄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秘密罪
瀆職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農工商罪
|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988 |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55 | |
| 洗錢防制法 | 53 |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51 | |
| 藥事法 | 43 | |
| 商業會計法 | 38 | |
| 公司法 | 32 | |
| 著作權法 | 30 | |
| 貪污治罪條例 | 28 |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5 | |
| 商標法 | 25 |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0 | |
| 廢棄物清理法 | 19 |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9 | |
| 森林法 | 13 | |
| 證券交易法 | 12 | |
| 政府採購法 | 11 | |
| 銀行法 | 9 | |
| 陸海空軍刑法 | 9 | |
| 戶籍法 | 9 |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7 | |
| 懲治走私條例 | 7 |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7 |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6 | |
| 就業服務法 | 5 | |
| 稅捐稽徵法 | 5 | |
| 醫療法 | 4 |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4 |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 水土保持法 | 3 | |
| 建築法 | 3 |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2 |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2 | |
| 集會遊行法 | 2 | |
| 電信法 | 2 |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 動物保護法 | 1 | |
| 護照條例 | 1 | |
| 期貨交易法 | 1 | |
| A | 1 |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 漁業法 | 1 |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