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 2020040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 刑法 | 3514 |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1
原判決關於陳美惠部分撤銷
陳美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駁回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肆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參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褫奪公權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肆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參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褫奪公權壹年
戊OO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捌拾元沒收
庚OO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柒拾元沒收
壬OO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伍拾元沒收
10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零壹拾元沒收
12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玖拾元沒收
14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伍拾元沒收
16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捌拾元沒收
18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貳拾伍元沒收
20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伍拾元沒收
22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伍元沒收
24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捌拾伍元沒收
26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參拾伍元沒收
28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零伍元沒收
30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
32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零柒拾伍元沒收
34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貳拾伍元沒收
36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伍拾元沒收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庚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庚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壬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15000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21000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壬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15000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未扣案之21000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OO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四款之不為記錄致生不實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項之詐偽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已繳交國庫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柒拾參萬參仟柒佰貳拾元,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前開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伍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拾萬元
4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四款之不為記錄致生不實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68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金隆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76000,77000,78000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利益新臺幣參佰貳拾壹萬捌仟參佰捌拾伍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諾亞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因81000,82000,83000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利益新臺幣捌拾肆萬參仟玖佰陸拾貳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金隆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86000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利益貳億參佰伍拾肆萬陸仟柒佰壹拾貳元,不予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偽造之印鑑登記證明申請書,委任書,土地登記申請書,土地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上盜蓋之「O紹」印文各壹枚,偽造之委任書上偽簽之「O紹」署名壹枚,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宜蘭縣○○市○○段○○○○○○○地號土地,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庚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辛OO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1,2所示偽造之「黃于倩」署名共貳枚均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3,4所示偽造之「黃于倩」署名共貳枚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偽造之署押壹枚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編號2所示偽造之署押貳枚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丙○○」署押壹枚沒收
乙OO共同犯公司法第9條第1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參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肆萬元
庚OO共同犯公司法第9條第1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參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肆萬元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未扣案之汽(機)車過戶登記書上偽造之郭○○簽名壹枚沒收之
緩刑貳年,未扣案之汽(機)車過戶登記書上偽造之郭○○簽名壹枚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犯如附表一編號1-1至1-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褫奪公權肆年
已自動繳交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貳仟元沒收
寅○○犯如附表一編號2-1至2-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褫奪公權肆年
已自動繳交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
甲○○犯如附表一編號3-1至3-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褫奪公權肆年
已自動繳交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玖萬伍仟肆佰肆拾陸元沒收
丙○○犯如附表一編號4-1至4-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已自動繳交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玖仟壹佰捌拾元沒收
午○○犯如附表一編號5-1至5-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已自動繳交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肆佰陸拾壹元沒收
己○○犯如附表一編號6-1至6-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緩刑肆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緩刑肆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已自動繳交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陸佰玖拾捌元沒收
申○○犯如附表一編號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該編號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緩刑參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緩刑參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已自動繳交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
子○○犯如附表一編號8-1至8-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未○○犯如附表一編號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該編號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乙○○犯如附表一編號10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該編號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緩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緩刑貳年
卯○○犯如附表一編號11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該編號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壬○○犯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該編號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辰○○犯如附表一編號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該編號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丁○○犯如附表一編號1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該編號所示之宣告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肆年
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褫奪公權肆年
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共拾肆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玖月,褫奪公權肆年
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肆年
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共陸拾玖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肆年
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拾壹月,褫奪公權肆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共陸拾玖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拾壹月,褫奪公權肆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參年,褫奪公權肆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褫奪公權肆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褫奪公權肆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共拾肆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肆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拾壹月,褫奪公權肆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共陸拾玖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褫奪公權參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褫奪公權參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拾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褫奪公權參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褫奪公權參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共拾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參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褫奪公權參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共柒拾玖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參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褫奪公權參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玖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褫奪公權參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褫奪公權參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褫奪公權參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參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褫奪公權參年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購辦公用物品浮報數量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共同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共柒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共同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
共同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共拾壹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共同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共玖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
共同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共柒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共同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共柒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共同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共參拾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共同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共肆拾肆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車輛異動申請書偽造之「裴美蓉」印文壹枚,沒收
又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壹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賭博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贓物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投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遺棄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秘密罪
瀆職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農工商罪
|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988 |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55 | |
| 洗錢防制法 | 53 |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51 | |
| 藥事法 | 43 | |
| 商業會計法 | 38 | |
| 公司法 | 32 | |
| 著作權法 | 30 | |
| 貪污治罪條例 | 28 |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5 | |
| 商標法 | 25 |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0 | |
| 廢棄物清理法 | 19 |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9 | |
| 森林法 | 13 | |
| 證券交易法 | 12 | |
| 政府採購法 | 11 | |
| 銀行法 | 9 | |
| 陸海空軍刑法 | 9 | |
| 戶籍法 | 9 |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7 | |
| 懲治走私條例 | 7 |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7 |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6 | |
| 就業服務法 | 5 | |
| 稅捐稽徵法 | 5 | |
| 醫療法 | 4 |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4 |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 水土保持法 | 3 | |
| 建築法 | 3 |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2 |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2 | |
| 集會遊行法 | 2 | |
| 電信法 | 2 |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 動物保護法 | 1 | |
| 護照條例 | 1 | |
| 期貨交易法 | 1 | |
| A | 1 |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 漁業法 | 1 |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