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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421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336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4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5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88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70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55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7
第287條 傷害罪 17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12
第284條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7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4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3
第284條前段第2款 傷害罪 2
第277條 傷害罪 1
第281條 傷害罪 1
第285條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3
一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丁OO,戊OO,己OO,庚OO,辛OO,壬OO,9000,10000,11000,13000,12000,14000,15000,16000,17000,18000,19000,20000,21000,22000,23000,24000,25000,26000,27000部分,均撤銷
二28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捌年陸月
三O克達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拾年
四84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陸年拾月
五112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柒年
六140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
七195000幫助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
八250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九305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十360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
十一415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
十二470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十三O玲玲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
十四O宜庭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
十五635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十六690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十七745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十八O莉芃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
十九O家榛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肆年
二十O張月嬌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
938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緩刑參年
993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1048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1103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緩刑參年
O清竹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緩刑參年
1213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緩刑肆年
O長河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參年
1323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參年
扣案如附表6編號1至14「沒收物」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原判決撤銷
甲○○公務員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伍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伍仟元即新臺幣貳萬伍仟伍佰參拾伍元沒收
乙○○犯如附表一編號2至1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至19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均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繳交新臺幣肆拾萬元予公庫,及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執行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扣案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壹萬肆仟玖佰貳拾捌元均沒收
甲○○公務員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伍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伍仟元即新臺幣貳萬伍仟伍佰參拾伍元沒收之
乙○○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陸拾元沒收之
乙○○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陸拾肆元沒收之
乙○○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參拾貳元沒收之
乙○○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陸拾肆元沒收之
乙○○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參拾貳元沒收之
乙○○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貳拾肆元沒收之
乙○○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貳拾元沒收之
乙○○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陸拾肆元沒收之
乙○○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捌拾元沒收之
乙○○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貳拾元沒收之
乙○○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壹佰玖拾貳元沒收之
乙○○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玖拾貳元沒收之
乙○○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陸拾肆元沒收之
乙○○公務員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貳拾元沒收之
上訴駁回
乙OO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共貳罪,均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所處得易科罰金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電腦主機壹臺,白色APPLE牌及藍色SAMSUNG牌行動電話各壹支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貳萬零陸佰捌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按附表一及附表二所示方法向戴仟涵及李佩芳支付損害賠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按附表所示方法向李紹銘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如附表一編號1「沒收宣告之主文」欄所示偽造之印章,印文,署名及私文書,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肆萬柒仟參佰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銀行罪,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如附表一編號2-40「沒收宣告之主文」欄所示之印章,印文,署名及私文書,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零壹萬捌仟柒佰零肆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14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銀行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附表一編號2-40「沒收宣告之主文」欄所示之印章,印文,署名及私文書,均沒收,已自動繳交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陸仟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貳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拾萬元及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
23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銀行職員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附表一編號14,20「沒收宣告之主文」欄所示偽造之印章,印文,署名及私文書,均沒收
又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項之銀行職員收受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零肆佰元及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鋼筆壹支,均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貳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拾萬元及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40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銀行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如附表一編號7,10,12,14,19,20,21,23,30,33,35,36「沒收宣告之主文」欄所示偽造之印章,印文,署名及私文書,均沒收,已自動繳交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乙OO幫助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按附表所示之方法向邱奕豪,邱繼堯及侯力允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無罪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陸月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無罪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其中如附表編號三所示部分,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扣案之偽造「曾伊麟」印章壹枚,如附表編號1,2所示偽造之「曾伊麟」署押及印文,如附表編號3所示偽造之本票壹張均沒收之,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肆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丁○○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蔡春成」署押計壹枚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金項鍊壹條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IPHONE8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於緩刑期間並應分別向羅萃雲,李清浣支付如附表一所示之損害賠償
丁○○共同行使偽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各編號「偽造之印文,數量」欄所示之印文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給付娜姿‧哈尼新臺幣壹萬伍仟零拾貳元,給付方法,於民國一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前給付新臺幣伍仟零拾貳元,並自民國一0九年一月起,按月於每月十五日前給付新臺幣伍仟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行使偽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偽造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政務科收據」上偽造之「台灣省台北地檢署印」公印文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依附件和解筆錄所示和解成立內容向告訴人王洪笑支付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及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二所示調解筆錄所載內容向被害人鄭莉樺及古秋花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刑
緩刑貳年
O雅雪犯如附表編號二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二所示之刑
緩刑貳年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雅雪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有價證券,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6所示之支票均沒收
又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有價證券,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7至9所示之支票均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緩刑參年,並應依如附件本院一百零八年度中司調字第六一三七號調解程序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向告訴人魏有用,徐榮駿及許明達給付損害賠償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緩刑參年,並應依如附件本院一百零八年度中司調字第六一三七號調解程序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向告訴人魏有用,徐榮駿及許明達給付損害賠償
被訴如附表二所示之偽造有價證券犯行均無罪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6「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內,依本院108年度中司調字第6108號調解程序筆錄內容向賴雨函支付損害賠償金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9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肆萬參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辛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壬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1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1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1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9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肆萬參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辛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壬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1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1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1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柒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辰○○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0「所處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0「所處罪刑欄」所示之刑
上開各罪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辰○○如附表二編號1,編號3至10「應沒收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如附表三編號1至8,編號10「應沒收之偽造署押欄」所示之偽造署押均沒收
被訴如附表四編號1至7所示之竊盜罪部分均無罪
辰○○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辰○○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辰○○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辰○○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辰○○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辰○○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辰○○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辰○○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辰○○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辰○○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偽造之「臺灣省高雄地檢署印」印文壹枚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履行附表所示負擔
乙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之物沒收
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O美玲」署名壹枚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附表二編號1-,附表三編號1-,2-,3-,4-所示文書上偽造之「乙○○」簽名共伍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伍萬玖仟肆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附表五編號2,附表七編號3所示本票貳紙,及附表五編號1-,附表六編號2-,附表七編號1-,2-,4-,5-所示文書上偽造之「乙○○」簽名共陸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廖志成」署名伍枚均沒收
乙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之物沒收
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O美玲」署名壹枚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參仟柒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拾捌萬貳仟玖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參拾玖萬陸仟陸佰參拾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參拾玖萬陸仟陸佰參拾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戊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偽造支票壹紙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偽造支票壹紙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偽造支票壹紙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偽造支票壹紙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偽造支票壹紙沒收
9000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6所示之偽造支票壹紙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7所示之偽造支票壹紙沒收
11000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8所示之偽造支票壹紙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9所示之偽造支票壹紙沒收
13000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0所示之偽造支票壹紙沒收
14000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1所示之偽造支票壹紙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偽造支票壹紙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3所示之偽造支票壹紙沒收
17000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4所示之偽造支票壹紙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又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3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44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3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107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7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4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6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6
第320條 竊盜罪 6
第321條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1項前段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1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8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1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8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4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23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1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7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5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4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5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9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7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4條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09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3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侵占罪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17
第337條 侵占罪 13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8
第336條 侵占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27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7
第352條 毀棄損壞罪 1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10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7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3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2
第266條 賭博罪 2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9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7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3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3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8
第276條 殺人罪 4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4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4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4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3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4
第201條之1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第205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3
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2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3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3
第317條 妨害秘密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3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3
瀆職罪
第125條第1項 瀆職罪 1
第132條第1項 瀆職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4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外患罪
第104條 外患罪 1
脫逃罪
第161條第1項 脫逃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452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8
洗錢防制法20
藥事法20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3
證券交易法12
貪污治罪條例10
銀行法9
公司法8
家庭暴力防治法8
商標法7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4
森林法3
商業會計法3
著作權法3
陸海空軍刑法3
入出國及移民法3
戶籍法3
區域計畫法3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2
廢棄物清理法2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2
就業服務法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
替代役實施條例1
第55條之1第1項第9款 罰則 1
野生動物保育法1
第41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醫療法1
第106條第3項 罰則 1
性騷擾防治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懲治走私條例1
第2條第1項 A 1
公平交易法1
第35條第2項 罰則 1
建築法1
第95條 罰則 1
民用航空法1
第106條第1項 罰則 1
國家安全法1
第6條 A 1
政府採購法1
第87條第5項前段 罰則 1
空氣污染防制法1
第55條第1項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3條第7項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