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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421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8
一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丁OO,戊OO,己OO,庚OO,辛OO,壬OO,9000,10000,11000,13000,12000,14000,15000,16000,17000,18000,19000,20000,21000,22000,23000,24000,25000,26000,27000部分,均撤銷
二28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捌年陸月
三O克達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拾年
四84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陸年拾月
五112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柒年
六140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
七195000幫助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
八250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九305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十360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
十一415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
十二470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十三O玲玲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
十四O宜庭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
十五635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十六690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十七745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十八O莉芃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
十九O家榛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肆年
二十O張月嬌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緩刑伍年
938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緩刑參年
993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1048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
1103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緩刑參年
O清竹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緩刑參年
1213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後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緩刑肆年
O長河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參年
1323000共同法人行為負責人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參年
扣案如附表6編號1至14「沒收物」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原判決附表參編號1,2關於乙OO被訴業務侵占(即本判決附表二編號1,2)部分上訴駁回
乙OO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如附表一編號1「沒收宣告之主文」欄所示偽造之印章,印文,署名及私文書,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肆萬柒仟參佰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銀行罪,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如附表一編號2-40「沒收宣告之主文」欄所示之印章,印文,署名及私文書,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零壹萬捌仟柒佰零肆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14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銀行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附表一編號2-40「沒收宣告之主文」欄所示之印章,印文,署名及私文書,均沒收,已自動繳交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陸仟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貳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拾萬元及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
23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二第一項前段之銀行職員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附表一編號14,20「沒收宣告之主文」欄所示偽造之印章,印文,署名及私文書,均沒收
又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項之銀行職員收受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零肆佰元及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鋼筆壹支,均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貳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拾萬元及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40000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詐欺銀行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如附表一編號7,10,12,14,19,20,21,23,30,33,35,36「沒收宣告之主文」欄所示偽造之印章,印文,署名及私文書,均沒收,已自動繳交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貳場次
乙OO幫助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壹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偽造之「張晏莉」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子女從姓(改姓)約定(同意)書文末「立約定書人父(養父)」簽名欄所偽造之「林柏青」署名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陸月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刑部分: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
乙,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2所示之署押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其中如附表編號三所示部分,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扣案之偽造「曾伊麟」印章壹枚,如附表編號1,2所示偽造之「曾伊麟」署押及印文,如附表編號3所示偽造之本票壹張均沒收之,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肆年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蔡春成」署押計壹枚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金項鍊壹條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物及附表二編號一所示文件上偽造之「MAITHIPHUONG」署押壹枚均沒收
又共同犯戶籍法第七十五條第一項之偽造國民身分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
又犯偽造署押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二編號二及三所示文件上偽造之「MAITHIOHUONG」署押及指印各壹枚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刑
緩刑貳年
O雅雪犯如附表編號二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二所示之刑
緩刑貳年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雅雪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如附表一之「偽造署押」欄所示之偽造「O碧玉」署名及指印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即自辛OO扣案如附表十編號1至7所示不動產,編號15至16所示車輛變價價款及編號22所示帳戶存款,自參與人O孟修扣案如附表十編號13至14所示不動產及編號24所示現金中之新臺幣壹佰萬元,自參與人O佩珊扣案如附表十編號11至12所示不動產及編號20至21所示車輛變價價款,自參與人楊淑慧扣案如附表十編號8至10所示不動產,編號17至19所示車輛變價價款及編號23所示帳戶存款,自參與人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址處(臺中市○○區○○路00號及相通處所)扣案而由辛OO,參與人楊淑慧分別持有合計如附表十編號24所示現金中新臺幣陸佰肆拾貳萬柒仟元(其中新臺幣肆佰陸拾捌萬元由參與人楊淑慧所持有,其餘款項由辛OO所持有),及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合計新臺幣貳拾貳億壹仟參佰伍拾萬參仟伍佰元,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者外,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詐偽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附表十一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之
16000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項之詐偽罪,處有期徒刑玖年
19000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項之詐偽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
附表十一編號2、3所示之物,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9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肆萬參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辛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壬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1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1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1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9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肆萬參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辛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壬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10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1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臺日
1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署押之種類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O景旻」署名,指印,掌印,均沒收之
辰○○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0「所處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0「所處罪刑欄」所示之刑
上開各罪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辰○○如附表二編號1,編號3至10「應沒收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如附表三編號1至8,編號10「應沒收之偽造署押欄」所示之偽造署押均沒收
被訴如附表四編號1至7所示之竊盜罪部分均無罪
辰○○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辰○○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辰○○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辰○○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辰○○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辰○○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辰○○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辰○○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辰○○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辰○○共同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高市警交字第B00000000號,第B00000000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收受通知聯者簽章欄偽造之「O勝國」之署名各壹枚,均沒收
乙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之物沒收
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O美玲」署名壹枚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附表二編號1-,附表三編號1-,2-,3-,4-所示文書上偽造之「乙○○」簽名共伍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伍萬玖仟肆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附表五編號2,附表七編號3所示本票貳紙,及附表五編號1-,附表六編號2-,附表七編號1-,2-,4-,5-所示文書上偽造之「乙○○」簽名共陸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廖志成」署名伍枚均沒收
乙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之物沒收
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O美玲」署名壹枚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秩序罪
偽證及誣告罪
贓物罪
瀆職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外患罪
脫逃罪
妨害投票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45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8 | |
洗錢防制法 | 20 | |
藥事法 | 20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3 | |
證券交易法 | 12 | |
貪污治罪條例 | 10 | |
銀行法 | 9 | |
公司法 | 8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8 | |
商標法 | 7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4 | |
森林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3 | |
著作權法 | 3 | |
陸海空軍刑法 | 3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3 | |
戶籍法 | 3 | |
區域計畫法 | 3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2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醫療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公平交易法 | 1 | |
建築法 | 1 | |
民用航空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
政府採購法 | 1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