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20111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10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22「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22「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偽造之「台北地方法院地檢署監管公證科」公文書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執行處凍結管制命令印」及「檢察執行處鑑」印文各壹枚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乙○○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履行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負擔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履行如附表編號二所示之負擔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乙OO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性自主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秘密罪
偽造貨幣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妨害秩序罪
遺棄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脫逃罪
偽證及誣告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14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8 | |
陸海空軍刑法 | 18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3 | |
洗錢防制法 | 12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8 | |
森林法 | 6 | |
懲治走私條例 | 6 | |
藥事法 | 4 | |
稅捐稽徵法 | 3 | |
證券交易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商標法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水土保持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菸酒管理法 | 1 | |
戶籍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