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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32 | |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9
原判決撤銷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陸佰肆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附表二所示偽造之公印文及扣案之Samsung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插用門號零九七六一六六五二三號SIM卡壹枚)均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庚OO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陸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偽造「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申請書」公文書壹紙上偽造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公證處印」印文壹枚及現金新臺幣參仟元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傷害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殺人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秘密罪
賭博罪
贓物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農工商罪
妨害國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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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41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20 | |
洗錢防制法 | 64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53 | |
藥事法 | 23 | |
懲治走私條例 | 14 | |
廢棄物清理法 | 7 | |
水土保持法 | 6 | |
森林法 | 5 | |
商業會計法 | 5 | |
著作權法 | 4 | |
陸海空軍刑法 | 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公司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集會遊行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商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