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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32 | |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21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參年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原判決撤銷
丙OO機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處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本院109年度基交簡附民移調字第20號調解筆錄所載條件履行賠償
原判決撤銷
陳盈吉犯過失傷害罪,免刑
乙OO因過失傷害人,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業務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公訴不受理
O奕傑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所處如附表編號1及6所示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所處如附表編號1至5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戊OO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叁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叁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萬元及面額共新臺幣貳拾萬之拾壹張本票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致人受傷,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處有期徒刑陸月
本件公訴不受理
O華、丙OO均無罪
本件公訴不受理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殺人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秘密罪
賭博罪
贓物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農工商罪
妨害國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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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41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20 | |
洗錢防制法 | 64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53 | |
藥事法 | 23 | |
懲治走私條例 | 14 | |
廢棄物清理法 | 7 | |
水土保持法 | 6 | |
森林法 | 5 | |
商業會計法 | 5 | |
著作權法 | 4 | |
陸海空軍刑法 | 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公司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集會遊行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商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