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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20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21
原判決關於丙OO及乙OO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部分撤銷
丁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出借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仿半自動手槍製造之改造槍枝壹支(槍枝管制編號:一一0三0一三四一八號)、仿英國STENMK衝鋒槍製造之改造槍枝壹支(槍枝管制編號:一一0三0一三四一九號),均沒收
10000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貳年,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仿半自動手槍製造之改造槍枝壹支(槍枝管制編號:一一0三0一三四一八號)沒收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其他上訴駁回
19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罰金部分應執行新臺幣拾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乙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槍枝罪及對吳振豪犯恐嚇危害安全罪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庚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如附表一所示之改造手槍均沒收
16000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有罪部分,暨諭知丙OO被訴強制罪無罪部分,均撤銷
13000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於民國101年8月9日、101年9月7日、102年2月8日及102年3月間恐嚇危害安全部分,均無罪
62000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於民國101年9月7日、102年3月間恐嚇危害安全部分,均無罪
115000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於民國101年8月9日、101年9月7日恐嚇危害安全部分,均無罪
148000、O宗建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6000、O嘉泓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1000被訴於民國101年8月9日、102年3月間恐嚇危害安全部分,均無罪
185000、186000被訴於民國101年8月9日、101年9月7日恐嚇危害安全部分,均無罪
203000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乙OO對於醫事人員以恐嚇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水果刀壹把沒收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參年
扣案之彈簧刀壹把沒收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參年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肆場次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部分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另有不得易科罰金之拾月有期徒刑)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7000犯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刑
得易科罰金部分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另有不得易科罰金之捌月有期徒刑)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33000犯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刑
39000犯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刑
45000犯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刑及沒收
46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7PLUS手機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林緯豪簽發、面額肆拾柒萬玖仟元之本票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貳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1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7PLUS手機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貳萬玖仟元、金戒指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97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APPLE廠牌IHPONEX手機壹支、金項鍊壹條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13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24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中文名:胡文南)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強制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庚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捌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蘋果廠牌、IPHONE8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SAMSUNG手機壹支,沒收之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風化罪
瀆職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贓物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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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7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40 | |
洗錢防制法 | 3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9 | |
藥事法 | 18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2 | |
廢棄物清理法 | 10 | |
醫師法 | 6 | |
政府採購法 | 6 | |
證券交易法 | 5 | |
貪污治罪條例 | 5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5 | |
民用航空法 | 4 | |
著作權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建築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就業服務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森林法 | 1 | |
簡易人壽保險法 | 1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1 | |
醫療法 | 1 | |
銀行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商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