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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20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12
上訴駁回
扣案之行動電話(號碼為:0922954498號)壹支、傳真機壹臺、傳真簽單拾貳張、手寫簽單叁拾張、空白簽單壹批、帳單叁張、帳冊壹本均沒收
乙OO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庚OO均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至四所示之物、編號九所示犯罪所得,均沒收
未扣案10000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元、11000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12000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意圖營利,聚眾賭博,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簽單拾壹張、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之SIM卡壹張)、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麻將參副、牌尺壹拾貳支、搬風石參顆、骰子陸顆及抽頭金新臺幣貳仟陸佰元均沒收之
乙OO幫助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3、6、8、10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大樂透對照表壹張、今彩539對照表壹張、今彩539簽注單壹張、三星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OPPO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1張)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壹仟壹佰元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8000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3000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8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1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國清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7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60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93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26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斌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2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25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58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聲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24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57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茂發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清興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56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金定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22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金雀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O麗美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柒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秀緞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O玉梅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87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O春涼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53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86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月珍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建利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麻將牌參副、骰子玖顆、搬風骰參個、電磁門遙控器壹個、監視器主機壹台、監視器螢幕壹台、監視器鏡頭肆支、行動電話壹具,均沒收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柒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圖利聚眾賭博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小米廠牌手機壹支(含門號○○○○○○○○○○之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APPLE行動電話(白色,含sim卡,門號:,序號)壹支沒收之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風化罪
瀆職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贓物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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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7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40 | |
洗錢防制法 | 3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9 | |
藥事法 | 18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2 | |
廢棄物清理法 | 10 | |
醫師法 | 6 | |
政府採購法 | 6 | |
證券交易法 | 5 | |
貪污治罪條例 | 5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5 | |
民用航空法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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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法 | 3 | |
建築法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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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森林法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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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1 | |
醫療法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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