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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20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46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丙OO及乙OO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部分撤銷
丁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出借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仿半自動手槍製造之改造槍枝壹支(槍枝管制編號:一一0三0一三四一八號)、仿英國STENMK衝鋒槍製造之改造槍枝壹支(槍枝管制編號:一一0三0一三四一九號),均沒收
10000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貳年,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仿半自動手槍製造之改造槍枝壹支(槍枝管制編號:一一0三0一三四一八號)沒收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其他上訴駁回
19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罰金部分應執行新臺幣拾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槍枝罪及對吳振豪犯恐嚇危害安全罪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庚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如附表一所示之改造手槍均沒收
16000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公然侮辱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周亮豹被訴公然侮辱,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均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戊OO犯傷害罪,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庚○○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又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丙OO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均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乙OO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扣案之水果刀壹支沒收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部分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另有不得易科罰金之拾月有期徒刑)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7000犯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3所示之刑
得易科罰金部分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另有不得易科罰金之捌月有期徒刑)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33000犯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刑
39000犯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刑
45000犯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刑及沒收
46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7PLUS手機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林緯豪簽發、面額肆拾柒萬玖仟元之本票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貳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1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APPLE廠牌IPHONE7PLUS手機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貳萬玖仟元、金戒指壹枚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97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APPLE廠牌IHPONEX手機壹支、金項鍊壹條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13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24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被訴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又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應執行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乙OO傷害人之身體,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傷害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扣案水果刀壹支、木棍壹支,均沒收
乙OO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藍玲共同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于菁共同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風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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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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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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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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