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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72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4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周志隆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吳政勳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肆年,並應於本件判決確定之日起之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蕭振益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武俊麟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所取得新臺幣肆仟玖佰壹拾肆萬元,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原判決撤銷
劉恬嘉共同犯醫師法第二十八條前段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肆年,並應與顏乾輝、古貿瑜共同向周巧韻支付新臺幣伍拾捌萬捌仟元之損害賠償,給付方式如附表四所示
扣案偽造之「陳良善」印章壹顆、附表二所示偽造「陳良善」之印文、附表三所示之扣案物品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柒萬陸佰貳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顏乾輝共同犯醫師法第二十八條前段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拾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與劉恬嘉、古貿瑜共同向周巧韻支付新臺幣伍拾捌萬捌仟元之損害賠償,給付方式如附表四所示
古貿瑜幫助犯醫師法第二十八條前段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與劉恬嘉、顏乾輝共同向周巧韻支付新臺幣伍拾捌萬捌仟元之損害賠償,給付方式如附表四所示
原判決除偽造張玉華簽名辦理解除保險契約部分外,均撤銷
其他上訴駁回
前揭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主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前揭撤銷改判所處得易科罰金部分,與駁回上訴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參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附表一編號7、30、31、32、37、38、39偽造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款存單上「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圖記」、「張發得」簽名、「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之章」各壹枚,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張雅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陸萬貳仟零貳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張惠雯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張建隆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捌拾萬陸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宣告沒收部分撤銷
其餘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劉笠民犯如附表所示肆拾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之署押」欄所示之署押共參枚均沒收
原判決撤銷
戊OO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竊盜貳罪所處拘役,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詠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廢棄物資源回收登記表出售人簽章欄上偽造之「O春生」名義簽名壹枚沒收
丁○○犯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6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庚○○無罪
丁○○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油壓剪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零錢盒壹個、鈔票收納盒壹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油壓剪壹支、一字起子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攜帶兇器毀壞門扇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一字起子壹支、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捌佰元、錢盤壹個、外送錢袋壹個、萬寶路香菸伍包,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一字起子壹支、犯罪所得置物架壹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強盜殺人罪,處無期徒刑
扣案之犯罪所得IPHONE7手機壹支(含門號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陸佰參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緩刑肆年,並應依附件即本院一○八年度附民字第三三一號調解筆錄之內容履行
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毀棄損壞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殺人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瀆職罪
遺棄罪
妨害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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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4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6 | |
洗錢防制法 | 3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9 | |
著作權法 | 15 | |
銀行法 | 10 | |
商標法 | 8 | |
懲治走私條例 | 7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7 | |
藥事法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水土保持法 | 4 | |
森林法 | 3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證券交易法 | 2 | |
醫療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醫師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