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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096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7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詹琬柔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編號九「論罪科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編號九「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編號一,二,七至九部分,各處如附表各該編號「論罪科刑欄」所示之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O惟鐘」署名壹枚沒收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壹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編號6所示部分及不得易科罰金部分之執行刑,均撤銷
丙OO被訴如附表編號6所示部分,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關於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己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陸萬參仟肆佰陸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參仟肆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肆仟柒佰貳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肆萬柒仟陸佰零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柒萬零壹佰捌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拾參萬伍仟陸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捌仟柒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肆仟壹佰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詐欺取財未遂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被訴詐欺取財未遂罪部分,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一,原判決關於(一)丁○○部分,(二)己○○有罪部分,(三)寅○○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二日犯有調查職務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壹罪及所定應執行刑部分,(四)癸○○於民國九十九年間某日,一○二年間某日對巳○犯藉勢勒索財物罪共貳罪(即原判決附表二編號二,三所示)及所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丁○○被訴犯有調查職務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共二次,均無罪
三,己○○被訴於民國一○二年七月五日,一○三年七月二日犯有調查職務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共二次,均無罪
四,寅○○犯有調查職務之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即民國一○四年六月十二日部分),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
五,癸○○被訴於民國九十九年間某日,一○二年間某日犯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共二次(即向巳○取得現款新臺幣肆拾萬元,拾萬元部分),均無罪
六,其他上訴駁回
七,寅○○前開第四項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第六項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拾月,褫奪公權參年
八,癸○○前開第六項上訴駁回部分(即原判決附表二編號一,四所示)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褫奪公權肆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丙OO部分暨乙OO,丁OO有罪部分,均撤銷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民國104年11月13日),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共肆罪),分別處如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民國104年11月16日),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民國104年11月17日),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
2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O聲濤共同犯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共肆罪),分別處如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37000、O聲濤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0000、O聲濤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3000、O聲濤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6000、O聲濤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乙OO犯詐欺取財罪部分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如附表一「消費物品或財產上利益」欄所示財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提領涂董鉛郵局存款無罪部分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萬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事項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替代役役男無故擅離職役累計逾七日,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萬伍仟零貳拾參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伍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依本院一○八年度司簡上附民移調字第一三一號調解筆錄所定調解條款對徐秀香為給付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行動電話壹支(IMEI:000000000000000000)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內並應履行如附表一所示之事項
乙OO幫助犯詐欺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行動電話門號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財產上不法利益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捌佰貳拾貳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並應向郭何秀鑾支付如附表所示之損害賠償
乙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民國壹佰零柒年參月間提供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戶被訴幫助詐欺部分暨執行刑,均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九二無鉛汽油(價值新臺幣玖佰陸拾玖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台中市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同業連帶擔保」審核表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伍萬伍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台中市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同業連帶擔保」審核表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伍萬伍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免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免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本院108年度中司調字第6407號調解程序筆錄所載給付方法支付楊雅評新臺幣拾萬元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台中市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同業連帶擔保」審核表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伍萬伍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台中市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同業連帶擔保」審核表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伍萬伍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台中市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同業連帶擔保」審核表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伍萬伍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陸拾伍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本院和解筆錄內容所示支付損害賠償數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簽帳單簽名欄上所偽造之「健章」署名合計貳枚,「chewY」署名壹枚,扣案之犯罪所得SEIKO牌藍色手錶及黑色手錶各壹只,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IPHONE10行動電話合計貳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伍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5「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又犯詐欺取財罪,共玖罪,各處如附表編號6至14「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起訴書附表一、(二)編號1「偽造署名欄」所示之「李○○」署名壹枚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起訴書附表一、(二)編號2「偽造署名欄」所示之「薛○○」署名壹枚沒收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起訴書附表一、(二)編號3「偽造署名欄」所示之「柯○○」署名壹枚沒收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起訴書附表一、(二)編號4「偽造署名欄」所示之「楊○○」署名壹枚沒收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起訴書附表一、(二)編號5「偽造署名欄」所示之「梁○○」署名壹枚沒收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負擔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丙OO均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甲○○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遺棄罪
瀆職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內亂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國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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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71 | |
洗錢防制法 | 37 | |
貪污治罪條例 | 3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6 | |
藥事法 | 2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6 | |
森林法 | 15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就業服務法 | 6 | |
商標法 | 6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5 | |
商業會計法 | 4 | |
銀行法 | 3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3 | |
懲治走私條例 | 3 | |
公平交易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電信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醫療法 | 1 | |
資恐防制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