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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096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原判決關於丙OO部分暨乙OO,丁OO有罪部分,均撤銷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民國104年11月13日),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共肆罪),分別處如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民國104年11月16日),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民國104年11月17日),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
2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O聲濤共同犯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共肆罪),分別處如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37000、O聲濤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0000、O聲濤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3000、O聲濤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6000、O聲濤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財產上不法利益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捌佰貳拾貳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貳拾柒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遺棄罪
瀆職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內亂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國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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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71 | |
洗錢防制法 | 37 | |
貪污治罪條例 | 3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6 | |
藥事法 | 2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6 | |
森林法 | 15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就業服務法 | 6 | |
商標法 | 6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5 | |
商業會計法 | 4 | |
銀行法 | 3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3 | |
懲治走私條例 | 3 | |
公平交易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電信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醫療法 | 1 | |
資恐防制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