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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096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4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部分(共二罪)及定執行刑部分撤銷
林彥志犯電信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盜用電信設備通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一所示相當於新臺幣陸仟壹佰陸拾元之遊戲商品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電信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盜用電信設備通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相當於新臺幣壹仟柒佰捌拾元之遊戲商品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所處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編號九「論罪科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編號九「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編號一,二,七至九部分,各處如附表各該編號「論罪科刑欄」所示之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O惟鐘」署名壹枚沒收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壹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丙OO部分暨乙OO,丁OO有罪部分,均撤銷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民國104年11月13日),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共肆罪),分別處如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民國104年11月16日),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民國104年11月17日),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
2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O聲濤共同犯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共肆罪),分別處如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37000、O聲濤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0000、O聲濤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3000、O聲濤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6000、O聲濤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乙OO提領涂董鉛郵局存款無罪部分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共同運輸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5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所示偽造「林冠豪」之署押(含署名貳拾陸枚,捺印肆拾玖枚)均沒收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如附表所示之「O智仁」署押共拾參枚(含署名陸枚,指印柒枚),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之署押」欄所示之署押及指印,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台中市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同業連帶擔保」審核表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伍萬伍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台中市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同業連帶擔保」審核表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伍萬伍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台中市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同業連帶擔保」審核表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伍萬伍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台中市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同業連帶擔保」審核表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伍萬伍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10「罪名,應處刑罰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台中市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同業連帶擔保」審核表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伍萬伍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緩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簽帳單簽名欄上所偽造之「健章」署名合計貳枚,「chewY」署名壹枚,扣案之犯罪所得SEIKO牌藍色手錶及黑色手錶各壹只,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IPHONE10行動電話合計貳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伍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5「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又犯詐欺取財罪,共玖罪,各處如附表編號6至14「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起訴書附表一、(二)編號1「偽造署名欄」所示之「李○○」署名壹枚沒收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起訴書附表一、(二)編號2「偽造署名欄」所示之「薛○○」署名壹枚沒收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起訴書附表一、(二)編號3「偽造署名欄」所示之「柯○○」署名壹枚沒收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起訴書附表一、(二)編號4「偽造署名欄」所示之「楊○○」署名壹枚沒收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起訴書附表一、(二)編號5「偽造署名欄」所示之「梁○○」署名壹枚沒收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丙OO均無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遺棄罪
瀆職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內亂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國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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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71 | |
洗錢防制法 | 37 | |
貪污治罪條例 | 3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6 | |
藥事法 | 2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6 | |
森林法 | 15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就業服務法 | 6 | |
商標法 | 6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5 | |
商業會計法 | 4 | |
銀行法 | 3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3 | |
懲治走私條例 | 3 | |
公平交易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電信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醫療法 | 1 | |
資恐防制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