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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4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096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1
原判決撤銷
吳承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撤銷
劉豐豪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與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原判決撤銷
吳柏彥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原判決關於如附表一主文欄中編號一,三之「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及編號二之「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及如附件二所示之銀聯卡壹佰拾肆張,均沒收」部分撤銷
其他上訴駁回
己○○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及如附件二所示之銀聯卡壹佰拾肆張,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部分及所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乙○○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即如附表編號2所示部分)
前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原判決撤銷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11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至12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6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6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O崑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原判決關於戊○○,丁○○所犯附表一編號4.5.所示部分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戊○○犯如附表一編號4.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4.5.所示之刑
丁○○犯如附表一編號4.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4.5.所示之刑
其他部分上訴駁回
戊○○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丁○○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一、戊○○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二、丁○○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戊○○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二、丁○○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戊○○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二、丁○○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一、戊○○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二、丁○○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一、戊○○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二、丁○○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原判決關於丙○○,丁○○被訴無罪部分,撤銷
丙○○,丁○○無罪(被害人戊○○部分)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罪刑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OPPO品牌行動電話壹具(含○○○○○○○○○○門號SIM卡壹O)沒收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行動電話壹支(IMEI:000000000000000000)沒收
辛○○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4,6,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
己○○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5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5,7,9,11,14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2至6,8至10,12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柒萬柒仟柒佰柒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6所示之物均沒收
庚○○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癸○○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拾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扣案銀色蘋果牌行動電話IPHONE壹支(IMEI碼:三五九四○六○八五四九八三七二號)及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丙OO,丁OO,戊OO均無罪
乙OO犯參與犯罪組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犯如附表編號一至四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四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廠牌ACER之筆記型電腦壹個(含滑鼠,讀卡機各壹個),廠牌OPPO之行動電話壹支(IMEI序號:○○○○○○○○○○○○七一二號,○○○○○○○○○○○○七○四號),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伍佰柒拾貳元,柒仟貳佰壹拾壹元,玖仟元,陸仟貳佰柒拾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六主文欄所示之罪,均為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六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參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六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六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處罰」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刑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處罰」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刑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壹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壹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無罪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拾壹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玖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之
10000其他被訴部分無罪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3至12及編號19所示之物,均沒收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並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扣案如附表編號20及編號22至37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二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庚OO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均沒收之,前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履行如附表二所示負擔,及參加法治教育陸場次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共貳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其餘被訴如附表二所示部分無罪
其餘被訴如附表三所示部分免訴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所示物品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所示物品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玖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參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壹場次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遺棄罪
瀆職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內亂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國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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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71 | |
洗錢防制法 | 37 | |
貪污治罪條例 | 3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6 | |
藥事法 | 2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6 | |
森林法 | 15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1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就業服務法 | 6 | |
商標法 | 6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5 | |
商業會計法 | 4 | |
銀行法 | 3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3 | |
懲治走私條例 | 3 | |
公平交易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電信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廢棄物清理法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醫療法 | 1 | |
資恐防制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