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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77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5
上訴駁回
己○○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廠牌為OPPO之黑色行動電話壹支(序號:○○○○○○○○○○○○○○○號,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捌仟零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庚OO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二「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肆佰伍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陸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壹佰伍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玖仟伍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壹仟玖佰貳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3M牌淨水器壹台、CALVINKLEIN牌腕錶壹隻,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E&M牌塑身板及PLAYBOY牌提包各壹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SONY牌類單眼相機壹台,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履行如附表二所示事項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蔡麗君支付如附表二所示之損害賠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應按附表所示方式向告訴人盧俊堯支付如附表所示數額之財產上損害賠償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所示文件上偽造之「潘聖和」署押伍枚均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所示文件上偽造之「潘聖和」署押伍枚均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所取得未扣案之新臺幣陸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所示文件上偽造之「潘聖和」署押伍枚均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所示文件上偽造之「潘聖和」署押伍枚均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附表二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李暄琦」署押壹枚沒收
戊OO犯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搶奪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寄藏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全國電子府前門市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上偽造之「李暄琦」署押壹枚沒收
15000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並應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107年度店司小調字第1023號損害賠償事件調解筆錄內容向吳博堯支付財產上之損害賠償,依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中司調字第1451號損害賠償事件調解程序筆錄內容向吳佳容支付財產上之損害賠償,依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中司調字第1450號損害賠償事件調解程序筆錄內容向劉哲瑋支付財產上之損害賠償(賠償金額,給付方式,其他權利義務均詳如調解成立筆錄約定內容)
乙OO犯如附表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所示之主刑及沒收(偽造署名部分)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一所示之事項,沒收部分(偽造署名部分)併執行之
緩刑伍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一所示之事項,沒收部分(偽造署名部分)併執行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參拾肆萬參仟零肆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如附表五編號8至12,14至1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編號8至12,14至17所示之主刑及沒收(偽造署名部分)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沒收部分(偽造署名部分)併執行之
緩刑伍年,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沒收部分(偽造署名部分)併執行之
19000,20000其餘被訴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部分(即19000,20000冒用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匯款部分)均無罪
2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1)、附表三編號1(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2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2(1)、(2)、附表三編號2(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29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3(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沒收
3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4(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39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5(1)、(1)、編號6(1)、(1)、編號7(1)、(1)、附表三編號5(1)、編號6(1)、編號7(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4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8(1)、(1)、(2)、(1)、附表三編號8(1)、(2)、(3)「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5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三編號8(1)、(2)、(3)「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5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9(1)、(1)、附表三編號9(1)、(2)、(1)、(2)、(3)「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5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9(1)、附表三編號9(1)、(2)、(1)、(2)、(3)「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6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0(1)、(2)、(1)、(1)、附表三編號10(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6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0(1)、(2)、(1)、附表三編號10(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6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1(1)、(2)、(3)、(1)、(2)、(1)、附表三編號11(1)、(2)、(3)「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7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1(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7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2(1)、(2)、(3)、(1)、(1)、附表三編號12(1)、(2)「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8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2(1)、(2)、(1)、附表三編號12(1)、(2)「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8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3(1)、(2)、(1)、附表三編號13(1)、(1)、(2)「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8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4(1)、(2)、(3)、(4)、(1)、(2)、(1)、附表三編號14(1)、(2)「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9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4(2)、(1)、附表三編號14(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9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5(1)、(2)、(1)、(2)、(1)、(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10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5(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10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6(1)、(2)、(1)、附表三編號15(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11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6(1)、(2)、(1)、附表三編號15(1)、(2)「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11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7(1)、(2)、(1)、附表三編號16(1)、(2)、(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11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7(1)、(2)、(1)、附表三編號16(1)、(2)、(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所示偽造「吳柏縉」之署名共參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9「應沒收之物」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如附表編號1,編號2,編號10,編號11「應沒收之物」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9「應沒收之物」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如附表編號1,編號2,編號10,編號11「應沒收之物」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依本判決附件所示內容履行賠償義務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萬元
乙OO犯如附表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所示之主刑及沒收(偽造署名部分)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一所示之事項,沒收部分(偽造署名部分)併執行之
緩刑伍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一所示之事項,沒收部分(偽造署名部分)併執行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參拾肆萬參仟零肆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如附表五編號8至12,14至1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編號8至12,14至17所示之主刑及沒收(偽造署名部分)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沒收部分(偽造署名部分)併執行之
緩刑伍年,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沒收部分(偽造署名部分)併執行之
19000,20000其餘被訴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部分(即19000,20000冒用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匯款部分)均無罪
2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1)、附表三編號1(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2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2(1)、(2)、附表三編號2(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29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3(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沒收
3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4(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39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5(1)、(1)、編號6(1)、(1)、編號7(1)、(1)、附表三編號5(1)、編號6(1)、編號7(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4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8(1)、(1)、(2)、(1)、附表三編號8(1)、(2)、(3)「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5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三編號8(1)、(2)、(3)「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5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9(1)、(1)、附表三編號9(1)、(2)、(1)、(2)、(3)「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5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9(1)、附表三編號9(1)、(2)、(1)、(2)、(3)「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6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0(1)、(2)、(1)、(1)、附表三編號10(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66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0(1)、(2)、(1)、附表三編號10(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6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1(1)、(2)、(3)、(1)、(2)、(1)、附表三編號11(1)、(2)、(3)「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7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1(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7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2(1)、(2)、(3)、(1)、(1)、附表三編號12(1)、(2)「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8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2(1)、(2)、(1)、附表三編號12(1)、(2)「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8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3(1)、(2)、(1)、附表三編號13(1)、(1)、(2)「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8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4(1)、(2)、(3)、(4)、(1)、(2)、(1)、附表三編號14(1)、(2)「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9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4(2)、(1)、附表三編號14(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9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5(1)、(2)、(1)、(2)、(1)、(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10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5(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10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6(1)、(2)、(1)、附表三編號15(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11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6(1)、(2)、(1)、附表三編號15(1)、(2)「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11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7(1)、(2)、(1)、附表三編號16(1)、(2)、(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118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編號17(1)、(2)、(1)、附表三編號16(1)、(2)、(1)、(2)、(1)「偽造之署名及數量欄」偽造之署名均沒收
乙OO無罪
甲○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參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萬元,於緩刑期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法院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案判決確定後參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萬元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分別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依檢察官之指揮參加法治教育貳場次
己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件所示之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共同犯如附表二至五「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至五「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己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共陸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捌佰陸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陸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壹拾貳萬肆仟零柒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壹拾參萬柒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妨害性自主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賭博罪
妨害風化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贓物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瀆職罪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77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3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5 | |
洗錢防制法 | 2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9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2 | |
廢棄物清理法 | 11 | |
商標法 | 10 | |
森林法 | 9 | |
藥事法 | 8 | |
水污染防治法 | 5 | |
戶籍法 | 5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5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著作權法 | 4 | |
陸海空軍刑法 | 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3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3 | |
政府採購法 | 3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2 |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2 | |
律師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自來水法 | 1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1 | |
醫療法 | 1 | |
電信法 | 1 | |
銀行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公司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