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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77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原判決關於乙OO被訴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部分暨所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16000前揭撤銷改判有罪部分與駁回上訴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原判決撤銷
甲○○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壹仟陸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共同犯如附表一,二「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癸○○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7號「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7號「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辰○○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7號「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7號「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罪名、宣告刑及沒收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辰○○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共同犯如附表一,二「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己OO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7號「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7號「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9000共同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7號「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7號「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1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4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2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4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8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2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4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8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4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8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2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罪名、宣告刑及沒收
25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9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22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25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29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3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34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38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42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43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47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51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52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56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60000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妨害性自主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賭博罪
妨害風化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贓物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瀆職罪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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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77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3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5 | |
洗錢防制法 | 2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9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2 | |
廢棄物清理法 | 11 | |
商標法 | 10 | |
森林法 | 9 | |
藥事法 | 8 | |
水污染防治法 | 5 | |
戶籍法 | 5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5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著作權法 | 4 | |
陸海空軍刑法 | 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3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3 | |
政府採購法 | 3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2 |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2 | |
律師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自來水法 | 1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1 | |
醫療法 | 1 | |
電信法 | 1 | |
銀行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公司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