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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914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7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庚OO詐欺取財既遂部分撤銷
1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其他上訴(即原判決關於13000,14000,15000,16000,17000無罪部分及18000詐欺取財未遂無罪部分)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依附表二所示之內容向陳苡蓁,劉韋伶,陳冠甫給付如附表二所示之金額
本件免訴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串烤彈珠香腸貳包,日式風味雞唐揚壹包及高麗菜豬肉水餃壹包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院附表二】所示偽造之「李淑鈴」署押共捌枚,「劉沛錡」署押共陸枚均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按附表一至附表二所示方法向陳珮珊及黃心柔支付損害賠償
上訴駁回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有價證券,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王廣源」署名壹枚及王廣源為發票人部分之偽造本票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方式支付損害賠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6所示偽造之印文、印章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6、7所示偽造之印文、印章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7所示偽造之印文、印章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7所示偽造之印文、印章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7所示偽造之印文、印章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乙OO犯罪所得皮包壹只(內含現金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林正」署名參枚均沒收,未扣案之丙OO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壹仟玖佰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所處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乙OO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丙OO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
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丁OO之犯罪所得共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
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戊OO之犯罪所得共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伍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二所示之調解筆錄內容履行給付義務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啤酒,烏龍茶及果汁各壹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本院一○八年度竹簡附民字第一號和解筆錄內容(如附表所示)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參年
戊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如左列之犯罪所得沒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偽造之「羅文焌」印章壹枚及如附表所示偽造之「羅文焌」署名(共參枚),印文(共伍枚),均沒收,未扣案偽造之「羅文焌」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各壹張,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肆仟伍佰零伍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8000】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8000】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8000】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8000】因其代表人、從業人員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處罰金新臺幣壹拾萬元
【79000】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承芳】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9000】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8000】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8000】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8000】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8000】因其代表人、從業人員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處罰金新臺幣壹拾萬元
【79000】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承芳】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9000】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庚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共同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參年,並應履行附件所示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審查庭調解紀錄表所示調解結果所示賠償
義務,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門號○○○○○○○○○○號,○○○○○○○○○○號之手機各壹支(均含SIM卡壹張)均沒收之
乙OO共同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參年,並應履行附件所示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審查庭調解紀錄表所示調解結果所示賠償
義務,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門號○○○○○○○○○○號,○○○○○○○○○○號之手機各壹支(均含SIM卡壹張)均沒收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秘密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賭博罪
妨害風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贓物罪
妨害農工商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瀆職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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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2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1 | |
洗錢防制法 | 1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0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8 | |
政府採購法 | 8 | |
藥事法 | 7 | |
性騷擾防治法 | 6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5 | |
商業會計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文化資產保存法 | 2 | |
戶籍法 | 2 | |
公平交易法 | 2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醫療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公司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商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