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19053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914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參仟貳佰陸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6所示之罪,主文,宣告刑及沒收各如附表編號1至16所載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玖拾玖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柒拾陸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捌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肆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捌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肆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參年,並應履行附件所示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審查庭調解紀錄表所示調解結果所示賠償
義務,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門號○○○○○○○○○○號,○○○○○○○○○○號之手機各壹支(均含SIM卡壹張)均沒收之
乙OO共同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參年,並應履行附件所示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審查庭調解紀錄表所示調解結果所示賠償
義務,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門號○○○○○○○○○○號,○○○○○○○○○○號之手機各壹支(均含SIM卡壹張)均沒收之
丙○○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參與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犯附表一編號1至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5「宣告罪名處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就附表一編號1至5「宣告罪名處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宣告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就附表一編號1至5「宣告罪名處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宣告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公印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附表三編號2、3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印文與公印文,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附表三編號4所示之偽造公文書「其上之印文、公印文欄」所示之印文,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秘密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賭博罪
妨害風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贓物罪
妨害農工商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瀆職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2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1 | |
洗錢防制法 | 1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0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8 | |
政府採購法 | 8 | |
藥事法 | 7 | |
性騷擾防治法 | 6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5 | |
商業會計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文化資產保存法 | 2 | |
戶籍法 | 2 | |
公平交易法 | 2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醫療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公司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商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