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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780 | |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6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原判決撤銷
丁OO,戊OO均無罪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肆拾伍萬元
乙OO犯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得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偽造信用卡壹張沒收之,未扣案偽造信用卡簽帳單持卡人簽名欄上偽造之不詳英文署名共參枚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自助餐券拾陸本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甲「罪名,宣告刑暨沒收」欄所示之罪,共玖罪,各處如附表甲「罪名,宣告刑暨沒收」欄所示之刑暨沒收
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竊盜,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陸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玖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玖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伍拾玖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肆拾捌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柒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肆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偽造之「王孟慧」署名壹枚沒收之
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未遂,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之署押及數量」欄及「欄位」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門號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之SIM卡各壹枚及新臺幣貳萬玖仟零玖拾陸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未遂,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認可標示貼紙捌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商標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之侵害商標權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5所示之物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共同犯商標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之侵害商標權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商標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之侵害商標權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5所示之物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共同犯商標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之侵害商標權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院判決確定日起一年內,依執行檢察官之命令,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六十小時之義務勞務
二,本院考量被告身心情況的特殊性,以及被害人幸好沒有金錢上的損失,於是決定給予被告緩刑3年的自新機會,但應該接受地檢署觀護人長時期的觀察,並且為社會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務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現金新臺幣參拾玖萬零陸佰元及如附表編號十七至二十一所示之金飾均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公共危險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賭博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秘密罪
遺棄罪
偽造貨幣罪
贓物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妨害投票罪
瀆職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鴉片罪
妨害國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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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66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7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54 | |
藥事法 | 38 | |
洗錢防制法 | 37 | |
貪污治罪條例 | 36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5 | |
森林法 | 13 | |
銀行法 | 1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2 | |
商業會計法 | 11 | |
政府採購法 | 1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0 | |
商標法 | 10 | |
著作權法 | 9 | |
水土保持法 | 8 | |
懲治走私條例 | 8 | |
證券交易法 | 7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7 | |
稅捐稽徵法 | 7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5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5 | |
區域計畫法 | 5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公平交易法 | 4 | |
自來水法 | 3 | |
醫師法 | 3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2 | |
漁會法 | 2 | |
健康食品管理法 | 2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醫療法 | 1 | |
戶籍法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資恐防制法 | 1 | |
公司法 | 1 | |
菸酒管理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