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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780 | |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原判決撤銷
丙OO無罪
原判決撤銷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38000,39000,40000,41000,42000,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均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6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9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1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143000,1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均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己○○,丁○○,甲○○部分撤銷
己○○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附表三編號1至2所示之罪,共五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附表三編號1至2「本院之諭知」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附表三編號1至2所示之罪,共五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附表三編號1至2「本院之諭知」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罪,共四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附表三編號2「本院之諭知」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其他上訴駁回(即戊○○,庚○○,辛○○,乙○○,壬○○部分)
乙○○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及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己○○、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己○○、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己○○、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18、20至33、35至106、108至120、128至131、133至141所示之物均沒收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18、20至33、35至106、108至120、128至131、133至141所示之物均沒收
己○○、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18、20至33、35至106、108至120、128至131、133至141所示之物均沒收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己○○、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壬○○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己○○、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壬○○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己○○、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18、20至33、35至106、108至120、128至131、133至141所示之物均沒收
己○○、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18、20至33、35至106、108至120、128至131、133至141所示之物均沒收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18、20至33、35至106、108至120、128至131、133至141所示之物均沒收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18、20至33、35至106、108至120、128至131、133至141所示之物均沒收
己○○、丁○○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18、20至33、35至106、108至120、128至131、133至141所示之物均沒收
庚○○、辛○○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之詐欺取財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至18、20至33、35至106、108至120、128至131、133至141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
己○○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之SAMSUNG廠牌手機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O)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參年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公共危險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賭博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秘密罪
遺棄罪
偽造貨幣罪
贓物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妨害投票罪
瀆職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鴉片罪
妨害國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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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661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7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54 | |
藥事法 | 38 | |
洗錢防制法 | 37 | |
貪污治罪條例 | 36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5 | |
森林法 | 13 | |
銀行法 | 1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2 | |
商業會計法 | 11 | |
政府採購法 | 1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0 | |
商標法 | 10 | |
著作權法 | 9 | |
水土保持法 | 8 | |
懲治走私條例 | 8 | |
證券交易法 | 7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7 | |
稅捐稽徵法 | 7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5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5 | |
區域計畫法 | 5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公平交易法 | 4 | |
自來水法 | 3 | |
醫師法 | 3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2 | |
漁會法 | 2 | |
健康食品管理法 | 2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1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醫療法 | 1 | |
戶籍法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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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恐防制法 | 1 | |
公司法 | 1 | |
菸酒管理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