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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269 | |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9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月內給付黃佩鈴新台幣貳拾伍萬元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部分及丁OO有罪部分(即車牌號碼0000-00部分)均撤銷
戊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14000,15000被訴關於車牌號碼0000-00部分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其事實一之(一)行使偽造私文書及其沒收(即原判決主文第二項所示其中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伍仟元之沒收及追徵)部分撤銷
丙OO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即原判決關於其事實一之(二),(三)之詐欺取財,侵占及其沒收部分)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及上訴駁回關於詐欺取財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一,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丁OO,己OO,庚OO,戊OO共同連續剝奪行動自由暨所定應執行刑部分,己OO如其附表戊編號6,11(即本判決附表三編號1,3),庚OO如其附表戊編號10(即本判決附表三編號2),戊OO如其附表戊編號6(即本判決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共同剝奪行動自由部分,丙OO,丁OO,戊OO,庚OO誣告罪之論罪科刑部分,均撤銷
二,辛OO共同犯常業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之所得新台幣壹拾陸萬陸仟伍佰伍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又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壹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被訴附表丙編號8,丁編號4,15,18,戊編號1至3,13,16,25,30,31至34(即起訴書附表三編號10,附表四編號10,25,26,37,附表五編號1,2,3,4,12,13,17,20,29,35,36)部分均無罪
三,26000共同犯常業重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所得新台幣捌拾陸萬肆仟柒佰參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又犯附表四編號2,11所示之罪及共同犯附表四編號1,4,9,10所示之罪,附表四編號1,2,10均累犯,所處之刑及減得之刑如附表四編號1,2,4,9至11所示,附表四上開編號所減得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
被訴附表丙編號8,丁編號4,15,18,戊編號1至3,13,16,25,30,31至34(即起訴書附表三編號10,附表四編號10,25,26,37,附表五編號1,2,3,4,12,13,17,20,29,35,36),附表己編號1至18,20至23,25,26,28,31,34至37所示部分均無罪
四,51000共同犯常業重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減為有期徒刑玖月
又犯連續強制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附表四編號6所示之罪,累犯,所處之刑及減得之刑詳如附表四編號6
被訴附表丙編號8,丁編號4,15,18,戊編號1至3,13,16,25,30,31至34(即起訴書附表三編號10,附表四編號10,25,26,37,附表五編號1,2,3,4,12,13,17,20,29,35,36),附表己編號24,27,29,30,32部分均無罪
五,77000共同犯常業重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減為有期徒刑玖月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壹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前開減得之有期徒刑壹月拾伍日及所處之有期徒刑參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附表丙編號8,丁編號4,15,18,戊編號1至3,13,16,25,30,31至34(即起訴書附表三編號10,附表四編號10,25,26,37,附表五編號1,2,3,4,12,13,17,20,29,35,36)均無罪
六,100000共同犯常業重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減為有期徒刑玖月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附表四編號5所示之罪,累犯,所處之刑及減得之刑詳如附表四編號5
被訴附表丙編號8,丁編號4,15,18,戊編號1至3,13,16,25,30,31至34(即起訴書附表三編號10,附表四編號10,25,26,37,附表五編號1,2,3,4,12,13,17,20,29,35,36),附表己編號28,30,31,36部分均無罪
七,126000共同犯常業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以上所減得之有期徒刑陸月及所處之有期徒刑參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附表四編號3,7,8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減得之刑詳如附表四編號3,7,8所示,附表四編號3,7,8所減得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月
被訴附表丙編號8,丁編號4,15,18,戊編號1至3,13,16,25,30,31至34(即起訴書附表三編號10,附表四編號10,25,26,37,附表五編號1,2,3,4,12,13,17,20,29,35,36),附表己編號19,33所示部分均無罪
146000犯指定犯人誣告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減為處有期徒刑壹月拾伍日
152000犯指定犯人誣告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減為處有期徒刑壹月拾伍日
162000犯共同指定犯人誣告罪,處有期徒刑貳月,減為處有期徒刑壹月
164000犯共同指定犯人誣告罪,處有期徒刑貳月,減為處有期徒刑壹月
172000犯指定犯人誣告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減為處有期徒刑壹月拾伍日
177000犯共同指定犯人誣告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減為處有期徒刑壹月拾伍日
186000犯共同指定犯人誣告罪,處有期徒刑貳月,減為處有期徒刑壹月
192000犯共同指定犯人誣告罪,處有期徒刑貳月,減為處有期徒刑壹月
194000犯共同指定犯人誣告罪,處有期徒刑貳月,減為處有期徒刑壹月
200000犯指定犯人誣告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減為處有期徒刑壹月拾伍日
206000犯指定犯人誣告罪,處有期徒刑貳月,減為處有期徒刑壹月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拾陸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附表二之一編號1至63所示詐欺取財罪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戊OO部分均撤銷
己OO犯附表二編號1之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附表二之一編號1至63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二之一編號1至63所示之拘役及有期徒刑
12000犯如附表四之一編號1至21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四之一編號1至21所示之刑,前開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未扣案犯罪所得利益新臺幣拾玖萬零玖佰玖拾柒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即17000附表二編號2詐欺取財罪,犯罪事實二詐欺取財罪部分,17000沒收部分,18000,19000部分)
上開21000撤銷改判所處之有期徒刑,拘役及上訴駁回所處之有期徒刑,拘役,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7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7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1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5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9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7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1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5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9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7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1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5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9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7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1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5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9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7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1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5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9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7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1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9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7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5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7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1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5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9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7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1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5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9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7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1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5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9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7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1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5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9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3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0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4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8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2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6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0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4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8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2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6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0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4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8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2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6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4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8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52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56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60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丁OO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壬OO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0000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上訴駁回
丁OO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壬OO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0000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詐欺李英俊部分(原判決附表編號五)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有罪部分均撤銷
卯○○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陸罪,各處如附表壹,一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辛○○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陸罪,各處如附表壹,二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甲○○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肆罪,各處如附表壹,三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丑○○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陸罪,各處如附表壹,四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申○○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肆罪,各處如附表壹,五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庚○○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陸罪,各處如附表壹,六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丁○○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陸罪,各處如附表壹,七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其他上訴(即辰○○,辛○○被訴偽造私文書罪無罪部分)駁回
辰○○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辰○○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辰○○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辰○○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辰○○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辰○○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辛○○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辛○○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辛○○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辛○○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辛○○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辛○○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甲○○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丑○○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丑○○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丑○○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丑○○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丑○○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丑○○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申○○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申○○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申○○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申○○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庚○○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庚○○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庚○○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庚○○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庚○○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庚○○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丁○○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丁○○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丁○○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上訴駁回
丁OO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壬OO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0000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上訴駁回
丁OO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壬OO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0000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未扣案匯款單上「陳怡如圓戳章」印文壹枚沒收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甲○○緩刑參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事項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手卷壹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2年,並應於緩刑期內向莊金翰支付新臺幣15,817元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無罪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免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被訴詐欺(黃明俊部分),偽造有價證券(即附表二編號3所示本票)部分均無罪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參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肆拾伍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捌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附表二編號1所示本票上關於偽造「陳俐君」為共同發票人部分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柒萬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7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捌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被訴詐欺(黃明俊部分),偽造有價證券(即附表二編號3所示本票)部分均無罪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參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肆拾伍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捌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附表二編號1所示本票上關於偽造「陳俐君」為共同發票人部分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柒萬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7000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8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捌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給付告訴人黃齡逸損害賠償,給付金額及方式如本院一零八年度中司調字第一一二五號調解程序筆錄所示
庚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給付告訴人黃齡逸損害賠償,給付金額及方式如本院一零八年度中司調字第一一二五號調解程序筆錄所示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拘役壹佰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本票壹張,沒收之
戊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捌日
己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
庚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
辛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拾日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十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十二「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如附表二編號一,二,四,九,十,十一,十二「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附表二編號一,二,四,五,六,八,九,十,十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附表二編號三,七,十一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攜帶兇器毀壞門扇及安全設備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之固定鉗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踰越安全設備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張弘寬華南商業銀行印鑑章壹顆、張弘寬非印鑑章壹顆及編號4所示之手機壹支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共同犯攜帶兇器毀壞門扇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2000共同犯攜帶兇器毀壞門扇竊盜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13000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5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未分配犯罪所得蛋蕉拾肆芎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共同犯攜帶兇器毀壞門扇及毀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固定鉗及鉗子各壹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及錢筒伍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固定鉗壹支沒收
21000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之固定鉗及鉗子各壹支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日起壹年內,以以一次全額支付或按月分期支付之方式,賠償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柒萬貳仟元完畢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參個月內,向被害人方思涵支付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玖元之損害賠償
庚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參年,並應按期支付如附表二所示賠償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共同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賭博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投票罪
贓物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農工商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瀆職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鴉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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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48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8 | |
藥事法 | 25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0 | |
銀行法 | 17 | |
洗錢防制法 | 14 | |
公司法 | 14 | |
貪污治罪條例 | 9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8 | |
森林法 | 7 | |
稅捐稽徵法 | 7 | |
著作權法 | 6 | |
水土保持法 | 6 | |
廢棄物清理法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商業會計法 | 5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5 | |
區域計畫法 | 4 | |
商標法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3 | |
管理外匯條例 | 2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2 | |
護照條例 | 2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戶籍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期貨交易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 1 |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