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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751
傷害罪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63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37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24
第287條 傷害罪 9
第284條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7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2
第284條前段第2款 傷害罪 1
第278條第2項 傷害罪 1
第277條 傷害罪 1
第287條第3項 傷害罪 1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1
第284條後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27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9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8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0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9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3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60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5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 竊盜罪 1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3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上訴駁回
丁OO緩刑肆年
原判決關於沒收部分均撤銷
其餘上訴駁回
丁OO緩刑貳年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丁OO、戊OO有罪部分(含罪刑、沒收及保安處分)均撤銷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叁月
扣案如附表一、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曜庭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叁月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
O韋霖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一、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指揮犯罪組織,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印文共捌枚均沒收
原判決關於乙OO其附表一編號20所處罪刑及定應執行部分,均撤銷
庚OO犯如附表一編號20「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0「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刑
原判決關於O基發其附表一編號12、23所處罪刑及定應執行部分,均撤銷
O基發犯如附表一編號12、23「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23「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刑
原判決關於24000其附表一編號14至16、17、19所處罪刑及定應執行部分,均撤銷
2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4至16、17、19「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4至16、17、19「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刑
原判決關於33000其附表一編號23所處罪刑及定應執行部分,均撤銷
3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3「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3「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刑
原判決關於45000其附表一編號23所處罪刑,撤銷
5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3「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3「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
56000上訴駁回所宣告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基發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肆月
69000上開撤銷改判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3000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乙OO其附表一編號20所處罪刑及定應執行部分,均撤銷
庚OO犯如附表一編號20「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0「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刑
原判決關於O基發其附表一編號12、23所處罪刑及定應執行部分,均撤銷
O基發犯如附表一編號12、23「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23「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刑
原判決關於24000其附表一編號14至16、17、19所處罪刑及定應執行部分,均撤銷
2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4至16、17、19「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4至16、17、19「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刑
原判決關於33000其附表一編號23所處罪刑及定應執行部分,均撤銷
38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3「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3「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刑
原判決關於45000其附表一編號23所處罪刑,撤銷
5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3「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23「本院諭知主文」欄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
56000上訴駁回所宣告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基發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肆月
69000上開撤銷改判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3000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一、乙OO犯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宣告刑」欄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宣告刑」欄各編號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二、辛OO犯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宣告刑」欄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宣告刑」欄各編號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三、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四、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五、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六、扣案如附表三編號一至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如附表三編號五、六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四所示偽造之公印文及印文均沒收
乙OO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
庚OO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一項之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扣案門號0930326305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伍佰元,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就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貳萬壹仟肆佰零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己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入帳冊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入帳冊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入帳冊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入帳冊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編號1、3、4、5、7所示私文書上偽造之「黃林銀」署名共陸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伍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庚OO犯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緩刑貳年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
O崇文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34000被訴部分均無罪
37000、O崇文、40000被訴附表二編號一、二部分均無罪
扣案民國107年10月2日偽造之「台北地檢署公證科收據」公文書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及「檢察官黃敏昌」公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45000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O崇文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48000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編號一至二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拾貳小時之法治教育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二、三「犯罪所得」欄所示之財物及利益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偽造之「3537-A8」號車牌貳面,均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捌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PORTER牌黑色側背包壹個、萬寶龍牌香水壹瓶、現金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台灣大哥大預付卡申請書」上偽造之「鍾志宏」署名壹枚,沒收之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預付卡申請書」上偽造之「鍾志宏」署名壹枚,沒收之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寬頻(租用/異動)申請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寬頻業務服務契約」、「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寬頻業務客戶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上偽造之「鍾志宏」署名各壹枚,均沒收之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續約專案同意書」、「銷售確認單」上偽造之「鍾志宏」署名各壹枚,均沒收之
13000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手提包壹個、行動電源壹個、耳機貳副,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2「應沒收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O戴快」署名共貳枚、指印共貳枚及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本票貳紙均沒收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6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8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9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20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3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3條第3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7條 妨害自由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5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7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1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5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1
第356條第2項 毀棄損壞罪 1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1
第356條第3項 毀棄損壞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8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4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2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0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2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 殺人罪 7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2
第271條 殺人罪 1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3
第235條第2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0條 妨害風化罪 1
第234條 妨害風化罪 1
第234條第2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5條第3項 妨害風化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5
第317條 妨害秘密罪 1
第318條 妨害秘密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3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3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4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2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2
第156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1
妨害農工商罪
第253條 妨害農工商罪 1
第255條 妨害農工商罪 1
第255條第1項 妨害農工商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2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贓物罪
第349條第2項 贓物罪 2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8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55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32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28
洗錢防制法24
陸海空軍刑法10
藥事法9
貪污治罪條例7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銀行法4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4
家庭暴力防治法4
廢棄物清理法3
懲治走私條例3
著作權法2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公平交易法2
商標法2
商業會計法1
第71條第1項 罰則 1
證券交易法1
第175條第1項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第1項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3條第7項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