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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3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3583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824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42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10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9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5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4
第175條 公共危險罪 4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3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2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2項後段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3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4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86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4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4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192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166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158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68
第287條 傷害罪 41
第284條 傷害罪 25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18
第277條 傷害罪 13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0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8
第284條後段 傷害罪 4
第278條第1項 傷害罪 3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3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2
第278條第3項 傷害罪 2
第278條 傷害罪 2
第277條第3項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325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52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42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29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16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12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12
第320條 竊盜罪 12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7
第321條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1項第6款 竊盜罪 1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5款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9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3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0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0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5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1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2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3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2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0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85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65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編號2、5、6及定執行刑,與未扣案犯罪所得逾新臺幣貳仟零柒拾參萬肆仟元之沒收、追徵部分均撤銷
丙OO犯附表編號2、5、6所示之罪,各處該附表編號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附表編號2、5、6)與上訴駁回(附表編號1、3、4)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無罪
原判決關於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定應執行刑及緩刑部分撤銷
丙OO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台幣拾伍萬柒仟陸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部分即無罪部分,上訴駁回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教唆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原判決關於乙OO如附表二編號、所示罪刑、沒收及所定應執行刑,暨丙OO、丁OO部分,均撤銷
己OO犯如附表二編號、所示二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罪刑」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各如附表二編號、「沒收」欄所示
10000犯如附表二編號、所示二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罪刑」欄所示之刑,沒收部分各如附表二編號、「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19000犯如附表二編號所示二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罪刑」欄所示之刑,其中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之沒收部分,如附表二編號「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其餘上訴駁回(指原判決關於25000如附表二編號部分及O怡君無罪部分)
29000上開第二項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前開第五項上訴駁回部分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本院:上訴駁回
本院撤銷
改判:4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本院撤銷
改判:50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本院撤銷
改判:5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本院撤銷
改判:67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本院撤銷
改判:7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原判決撤銷
丁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緩刑參年
O振宇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2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債權讓與暨動產抵押契約書上偽造之「柯德明」署押壹枚沒收
原判決關於乙OO、丁OO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丙OO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期約賄賂之罪刑、沒收暨被告丙OO定其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戊OO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貳年,褫奪公權肆年
扣案附表一編號1及2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扣案附表一編號3、4、編號1至11、15、16、19、編號1、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
扣案附表五編號1至3所示偽造印文共捌枚均沒收
未扣案偽造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侯傑騰、O協慶、新亞合板股份有限公司、O人智、程忠良之印章各壹個及附表八編號1、2所示偽造之印文共陸枚均沒收
O任庭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扣案附表二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
O駿有調查職務之人員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期約賄賂,處有期徒刑拾壹年,褫奪公權捌年
扣案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扣案附表五編號1至3所示偽造之印文共捌枚均沒收
未扣案偽造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侯傑騰、O協慶、新亞合板股份有限公司、O人智、程忠良之印章各壹個及附表八編號1、2所示偽造之印文共陸枚均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38000犯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部分)
41000上開撤銷改判與駁回上訴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褫奪公權捌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本件免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上偽造之「O管奇」署名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二及三所示偽造之印章及印文,均沒收之
辛OO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購辦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伍年肆月,褫奪公權叁年,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欧亭芸」署押貳枚、「歐亭芸」署押壹枚、「歐亭云」署押壹枚均沒收
66000、63000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三項之妨害投標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龍月犯公務員交付國防以外之秘密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5000、86000、88000、92000、95000、89000均無罪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偽造本票壹張(票號:CH四五三三八六號)、偽造「陳大天」署押壹枚,及扣案之IPHONE手機壹支(門號0九00二九一0九二號,含SIM卡壹張),均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二各編號「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各編號「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捌萬參仟零伍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行變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參萬捌仟伍佰伍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殘渣袋參只、吸食器壹組(均沾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殘渣,量微無法分離秤重)均沒收銷燬之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各編號所示偽造之「O文慶」署押(含指印)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劉金蓮」、「嚴孝恩」、「常蘭陽」署押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刑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如附表所示應沒收印文欄之印文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之
乙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共參拾伍罪,各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共拾壹罪,各處拘役壹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壹佰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史宜鑫」署名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O」署押共貳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七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陸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呂啟帆」署名伍枚、捺印柒枚均沒收
乙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伍佰貳拾壹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偽造之「楊仁正」署名貳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所示之偽造署押(含署名貳枚、指印拾貳枚)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之署押」欄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之
原判決撤銷
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緩刑伍年,並應依附表所示之方式,分期支付黃錫卿共計新臺幣捌拾捌萬伍仟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肆拾玖萬捌仟柒佰玖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捌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三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所示偽造之印文共肆枚均沒收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並依檢察官指定之時間,接受貳場次之法治教育課程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偽造之本票壹紙及如附表編號2所示偽造「吳素珠」之署押壹枚,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肆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劉世杰」署名壹枚沒收
本件管轄錯誤,移送臺灣士O地方法院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肆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借據上偽造之「黃惠婷」簽名貳枚及指印參枚,均沒收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法治教育參場次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定金收據」上之「何任翔」、「何雨虹」署名各壹枚、指印共參枚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仟元折算壹日
O岳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並分別諭知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肆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陳憶慧」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壹佰壹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陳憶慧」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陳憶慧」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陸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陳憶慧」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肆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陳憶慧」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陸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貳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陳憶慧」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陳憶慧」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零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陳憶慧」署名貳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參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柒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3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5000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14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本件免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各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南市警交字第SX0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之「收受通知聯者簽章」欄內偽造之「黃佳雯」署押壹枚,沒收之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依檢察官指定之期間、方法,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所示「涉案契約」租賃契約上之「立契約人」欄位內偽造之「王○○」署名壹枚,沒收之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所示「涉案契約」租賃契約上之「立契約人」欄位內偽造之「王○○」署名壹枚,沒收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貳場次之法治教育
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犯偽造有價證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附表一所載本票壹張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附表二「沒收範圍」欄所載署押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5「偽造之署押」欄所示「趙譽祐」之簽名共拾枚均沒收
未扣案現金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編號6「偽造之署押」欄所示「趙譽祐」之簽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SIM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丙○○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本件免訴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
緩刑貳年
戊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署押」欄所示之署名及指印,均沒收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安全帽壹個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邱楨富」署名及指印各壹枚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李瀚哲」署押之字條貳紙、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汽車貸款申請書保證人簽章欄上偽造「李瀚哲」之署押壹枚,均沒收之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4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3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0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9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8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6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2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20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8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55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9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9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1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11
第308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3
第308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6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6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2條第2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3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308條前段 妨害自由罪 1
第305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61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3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3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6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但書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4條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第3項第3款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74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16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6
第354條第2項 毀棄損壞罪 1
第357條前段 毀棄損壞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23
第268條 賭博罪 19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10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6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6
第266條第42項 賭博罪 1
第266條第3項前段 賭博罪 1
第266條 賭博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30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8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8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8
第135條 妨害公務罪 3
第135條第2項 妨害公務罪 2
第140條第2項 妨害公務罪 1
第135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第139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第139條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 妨害公務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33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15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10
第336條 侵占罪 2
第336條第1項 侵占罪 2
第335條 侵占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 殺人罪 20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9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9
第271條第2項 殺人罪 7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6
第272條第3項 殺人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4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5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2條第1項第6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9條之1後段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7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1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0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5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5
第330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3
第325條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5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6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30條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8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8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8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3
第234條 妨害風化罪 2
第231條 妨害風化罪 2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第231條之1第1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第3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之1第4項 妨害風化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0
第201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5
第205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3
第205條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第201條之1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7
第315條之1 妨害秘密罪 4
第315條之3 妨害秘密罪 3
第319條 妨害秘密罪 2
第315條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之2第3項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之1第1項第2款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之2 妨害秘密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5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3
第170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6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3
妨害秩序罪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3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3
第154條第2項 妨害秩序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6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2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2
第363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瀆職罪
第132條第1項 瀆職罪 3
第134條 瀆職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2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遺棄罪
第294條 遺棄罪 1
第294條第2項 遺棄罪 1
脫逃罪
第161條第2項 脫逃罪 1
第161條第4項 脫逃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3條 妨害投票罪 1
第145條 妨害投票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鴉片罪
第260條 鴉片罪 1
第258條 鴉片罪 1
內亂罪
第101條 內亂罪 1
妨害農工商罪
第255條 妨害農工商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070
洗錢防制法110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80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77
藥事法46
懲治走私條例17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6
著作權法15
廢棄物清理法15
貪污治罪條例14
陸海空軍刑法14
家庭暴力防治法14
商標法14
森林法11
商業會計法11
性騷擾防治法8
公司法8
人口販運防制法6
入出國及移民法6
個人資料保護法6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5
水土保持法4
律師法3
職業安全衛生法3
醫療法3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3
就業服務法3
稅捐稽徵法3
證券交易法2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2
區域計畫法2
政府採購法2
替代役實施條例1
第55條之1第1項第5款 罰則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後段 罰則 1
電信法1
第56條第1項 罰則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32條 罰則 1
建築法1
第93條 罰則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
第104條 妨害選舉罷免之處罰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4條第5項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