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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2529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618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28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5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1項第2款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公共危險罪 2
第173條第2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3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1
第175條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115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97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64
第284條前段 傷害罪 54
第287條 傷害罪 53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22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18
第284條 傷害罪 17
第277條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7
第284條第2項後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後段 傷害罪 2
第280條 傷害罪 1
第278條第3項 傷害罪 1
第278條第1項 傷害罪 1
第279條 傷害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208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30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23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21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11
第320條 竊盜罪 11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8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6
第321條 竊盜罪 4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4
第324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320條第1項前段 竊盜罪 2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1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9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8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7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4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4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1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2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2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2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2
原裁定撤銷,應由臺灣高等法院更為裁定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詐欺、變造存款餘額證明、定執行刑及宣告沒收玉山銀行Web-ATM交易明細、犯罪所得部分,均撤銷
其他上訴駁回
前揭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駁回上訴部分所處之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陸月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變造之玉山銀行Web-ATM交易明細參紙,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零陸拾參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周欣宜部分撤銷
周欣宜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3「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三編號1無罪部分撤銷
柳淑萱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黃國信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丁OO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拾萬元
一、原判決關於其事實欄一(被告丁OO、己OO)、二(被告丁OO、戊OO)、四(被告丁OO、戊OO、丙OO及乙OO)部分,暨丁OO、戊OO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壬OO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事實欄一部分)
又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事實欄二部分),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事實欄四部分),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車牌號碼-號自小客車因修復所得之財產上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25000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上訴駁回
賴志豪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編號2所示偽造之「羅浩享」署名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錢包壹個及如附表「犯罪所得」欄編號1至4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柯立偉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呂棟樑共同犯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甲、主刑部分:劉珀林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沒收部分:未扣案之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署押及印文均沒收
羅律豐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偽造之「周惠珠」印章壹枚、如附表一所示之本票貳紙、如附表二所示借據上「立據人」欄所偽造之「周惠珠」署名及印文各貳枚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謝儀諪犯侵占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前開宣告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前開宣告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宣告應執行有期徒刑及應執行拘役部分,均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林志峰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刷卡簽帳單上偽造之「許晴茹」署押貳枚均沒收
林月娥無罪
石門山國際藝術有限公司之財產不予沒收
本件免訴
本件免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中古汽車(介紹買賣)合約書」上所偽造之「范翔煒」署押共貳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二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共參罪,各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參拾伍元之食物商品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玖佰肆拾肆元之食物及香菸等商品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參佰參拾元之遊戲點數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張嘉玲」署押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壹萬貳仟元之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之「張嘉玲」署押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貳萬壹仟元之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參拾伍元之食物商品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玖佰伍拾元之食物及香菸等商品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玖佰玖拾元之遊戲點數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貳仟陸佰玖拾元之遊戲點數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陸佰陸拾元之遊戲點數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參佰參拾元之遊戲點數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5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1「偽造內容」欄所示偽造之「陳智宣」署押壹枚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2「偽造內容」欄所示偽造之「陳智宣」署押壹枚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3「偽造內容」欄所示偽造之「陳智宣」署押壹枚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署押及如附表編號6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署押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汝平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各文件上偽造之「O勝輝」署押共計肆拾壹枚(含署名拾參枚、指印貳拾捌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捌佰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貳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起訴書附表二編號4至6所示簽帳單上偽造「張茲偉」署押共參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所處之刑、沒收之物各如附表一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5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6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8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9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0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1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3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4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5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6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7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8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9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0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1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2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4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5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三編號1信用卡消費簽帳單上偽造之署名壹枚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三編號2信用卡消費簽帳單上偽造之署名壹枚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三編號4信用卡消費簽帳單上偽造之署名共貳枚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4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6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三編號7信用卡消費簽帳單上偽造之署名壹枚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7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三編號8信用卡消費簽帳單上偽造之署名壹枚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8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三編號9信用卡消費簽帳單上偽造之署名壹枚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9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三編號10信用卡消費簽帳單上偽造之署名壹枚沒收;未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0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犯罪事實欄所示之5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即附表一編號1、4、5)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得易科罰金(即附表一編號2、3)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萬零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
二、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
三、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
四、以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
五、未扣案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門號及門號行動寬頻業務服務申請書上,偽造之「楊繼彰」署名共伍枚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2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2A、2B、4、11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A、2B、4、11「主文」欄所示之刑
附表一編號1、2A、4、11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參月
47000犯如附表一編號3、5、7至10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3、5、7至10「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70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刑
O念坤犯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5「主文」欄所示之刑
9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5、10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5、10「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11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6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6「主文」欄所示之刑
O建弘犯如附表一編號7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7「主文」欄所示之刑
O珮芸犯如附表一編號8、10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8、10「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伍月
164000犯如附表一編號9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9「主文」欄所示之刑
如附表二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
177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180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建興無罪
199000、20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10000、2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2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O月
23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5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O月
257000、2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O念坤、272000、26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281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O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O建弘、30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O珮芸、3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329000、3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40000緩刑伍年,並應於緩刑期內依如附件所示本院108年11月14日108年度消債調字第436號調解筆錄所載分期付款之內容完成給付
349000、344000、O珮芸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35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O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均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及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偽造之「顏苡安」印章、「張陳清蓮」印章各壹顆、如附表一編號2、4、6、8、10、12、14、16至44之「偽造之私文書名稱」欄所示各私文書上「偽造署押及印文之內容暨數量」欄中偽造之「顏苡安」印文共貳佰玖拾玖枚、「陳伊萱」印文共貳佰貳拾貳枚、「張陳清蓮」署押共參枚、印文共貳枚,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柒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運輸第四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SHARP廠牌手機(內含門號Z0號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庚OO共同犯運輸第四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HTC廠牌手機(內含門號Z0號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
如附表二所示準私文書上「古吉隆」署押壹枚沒收
乙OO共同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無罪
甲○○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及門號號SIM卡壹O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臺北地方法院地檢署監管科收據」、「台中地方法院」公文書及其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均沒收
丁○○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甲○○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犯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伍年,並應依附表所示方式向顏正勛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簽帳單之持卡人簽名欄偽造「陳志豪」署押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壹佰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託運單簽收聯收件人簽收欄上偽造之「汪國欽」署名壹枚,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丙OO、丁OO、戊OO、己OO、庚OO無罪
乙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七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七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七編號1至5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丁OO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戊OO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己OO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庚OO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偽造統一發票壹張,沒收
壬OO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行使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二所示偽造之「O舉正」署押共拾參枚,均沒收之
乙OO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如附表編號1至5「偽造署押數目」欄所示之「O紅昇」署押(含簽名及指印)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犯如附表二編號、、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二編號、、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丁○○之扣案如附表三編號、、、、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至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犯如附表二編號、至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至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己○○之扣案如附表四編號至、至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五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己○○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己○○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如附表一編號1至3、6所示之罪刑(即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4至5所示之罪刑(即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未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辛OO犯毀越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壬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9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偽造「王秀鳳」之署押貳枚沒收
乙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如附表一編號1至3、6所示之罪刑(即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4至5所示之罪刑(即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未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辛OO犯毀越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壬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9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乙OO犯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如附表一編號1至3、6所示之罪刑(即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4至5所示之罪刑(即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未扣案如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辛OO犯毀越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壬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9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乙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共伍罪,各處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刑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螺絲起子壹支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至三、五所示信用卡簽帳單上偽簽之署押均沒收
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二、三款之竊盜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壬OO犯侵入住宅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O銀太」之署押即簽名拾伍枚及指印肆枚,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如附表一編號1至5所示偽造公文書上偽造之如附表一編號1至5所示之印文,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五所示之罪,共壹佰柒拾玖罪,各處如附表五「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陸月
乙OO犯附表一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罪,共參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丁OO共同犯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所示之偽造本票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共同犯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二所示之偽造本票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共同犯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偽造本票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貳年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所示偽造之「王進添」署押共拾壹枚均沒收
丑○○犯如判決附表各編號「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判決附表各編號「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6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3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2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1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7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2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6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8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4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5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5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2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9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7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5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5
第310條第3項前段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10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1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1條第3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09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1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29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18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6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5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5
第302條 妨害自由罪 3
第306條 妨害自由罪 2
第302條第3項 妨害自由罪 1
第296條之1第4項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19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19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11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4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3
第269條第2項 賭博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41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8
第354條第1項 毀棄損壞罪 2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17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16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9
第335條 侵占罪 2
第336條 侵占罪 1
第337條第1項前段 侵占罪 1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6
第228條 妨害性自主罪 4
第221條 妨害性自主罪 4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7條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9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2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5條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4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3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7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8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1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8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1條第2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4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10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7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4
第140條 妨害公務罪 3
第135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第135條 妨害公務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 殺人罪 11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8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4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3
第275條第1項 殺人罪 1
第272條第1項 殺人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4
第235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4
第234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3
第235條第3項 妨害風化罪 3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第234條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 妨害風化罪 1
第231條之1第2項 妨害風化罪 1
第233條 妨害風化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8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5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72條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71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5
第328條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3
第334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32條第2項第2款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30條第2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2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9條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
第245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6
第201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第201條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第201條第2項前段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5
第348條第2項第1款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妨害秩序罪
第158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4
第151條 妨害秩序罪 2
第159條第1項 妨害秩序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4條 妨害投票罪 2
第143條第1項 妨害投票罪 1
第146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第146條 妨害投票罪 1
第143條 妨害投票罪 1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3
第317條 妨害秘密罪 1
第319條 妨害秘密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59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2
第358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第363條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2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4
妨害農工商罪
第255條第1項 妨害農工商罪 2
第255條第2項 妨害農工商罪 1
第255條 妨害農工商罪 1
脫逃罪
第161條第1項 脫逃罪 1
第161條第4項 脫逃罪 1
瀆職罪
第132條第1項 瀆職罪 1
外患罪
第104條 外患罪 1
遺棄罪
第294條 遺棄罪 1
墮胎罪
第292條 墮胎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777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72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52
洗錢防制法52
藥事法43
商標法19
銀行法1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8
商業會計法17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7
證券交易法15
公司法13
稅捐稽徵法1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2
著作權法9
性騷擾防治法9
貪污治罪條例8
家庭暴力防治法8
個人資料保護法8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8
懲治走私條例7
職業安全衛生法4
廢棄物清理法4
入出國及移民法4
水污染防治法3
森林法2
醫療法2
護照條例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政府採購法2
空氣污染防制法2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後段 罰則 1
消防法1
第37條第1項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5款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人工生殖法1
第31條 罰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1
第24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