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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342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1
原判決撤銷
温盛弘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金融帳戶存摺壹本,提款卡壹張及Iphone6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之SIM卡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張小薇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陳侑希有罪部分撤銷
陳侑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捌仟零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其附表壹編號二部分,暨HERVETEHE,GARRETSONGNQUAH定應執行刑,驅逐出境部分,均撤銷
HERVETEHE,GARRETSONGNQUAH犯如附表壹編號二所示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各處如附表壹編號二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HERVETEHE,GARRETSONGNQUAH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各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貳年捌月,並均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原判決關於柯旻佑部分均撤銷
柯旻佑犯如附表一各該編號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原判決撤銷
莊子陞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黃素真,劉昌杰,壬OO,鄭元富,魏郡杉,15000,16000部分均撤銷
黃素真犯如附表一,二各編號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各編號之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劉昌杰犯如附表二編號388至38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388至389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鄭元富犯如附表二編號113至11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13至115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郡杉犯如附表二編號131至13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31至132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5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33至13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33至135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4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36至13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36至137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4000無罪
其他286000駁回
一原判決關於乙OO如其附表編號2,3所示之罪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丙OO犯如附表編號2,3「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2,3「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三其他上訴駁回(即附表編號1部分)
四第二項撤銷改判所處之刑(即附表編號2,3),與上訴駁回所處之刑(即附表編號1),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另案扣案之蘋果廠牌行動電話壹支(IMEI:0號,含號SIM卡1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原判決關於O俊憶如其附表三編號1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乙○○犯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三其餘上訴駁回(即原判決附表三編號2-7部分)
四乙○○上開撤銷改判部分(即附表三編號1)與上訴駁回部分(即附表三編號2-7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一原判決關於O俊憶如其附表三編號1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辛○○犯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三其餘上訴駁回(即原判決附表三編號2-7部分)
四辛○○上開撤銷改判部分(即附表三編號1)與上訴駁回部分(即附表三編號2-7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辛○○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之罪,分別處如附表編號1至8「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伍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肆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玖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零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柒拾元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中華郵政提款卡(帳號0號)壹張,蘋果牌智慧型金色手機(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壹支,均沒收
原判決撤銷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廠牌OPPO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
原判決關於如附表編號1,2部分(即被害人梁忠正,鄭森隆部分,亦即原判決附表一編號1部分)暨所定之執行刑,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分別處如附表編號1,2「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之IPHONE金色手機壹支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甲,乙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乙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66107134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66107134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66107134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66107134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66107134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66107134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IPHONE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
原判決撤銷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蔡享言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完成法治教育拾次,緩刑期間應向嚴淑釵,潘美智為如附表所示之給付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應履行如附表二所示之條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應履行如附表二所示之條件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2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1年2月,不法所得新臺幣60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IPHONE手機(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壹支,沒收之
緩刑肆年
其餘被訴(即追加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三人以上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之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傳票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壹枚,「檢察官黃敏昌」印文壹枚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IPHONE手機(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壹支,沒收之
緩刑肆年
其餘被訴(即追加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參與犯罪組織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貳佰元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伍萬參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柒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二所示之事項
乙OO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肆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扣案之黑色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11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11「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21000犯如附表三編號5至1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5至15「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40000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7,12至1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7,12至17「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56000犯如附表三編號10,11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0,11「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77000犯如附表三編號8至11,1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8至11,18「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96000犯如附表三編號19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編號19「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102000就起訴書附表編號10,11所示之詐欺取財犯行,均無罪
10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貳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肆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1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3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33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34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36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379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40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
41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44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5所示之物,均沒收
45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9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丙OO犯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丁OO犯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
乙OO犯如附表「論罪科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一乙OO犯如附表四編號6至13「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6至13「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二壬OO犯如附表二,四,六「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四,六「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三15000犯如附表二,四,六「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四,六「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罪名、宣告刑及沒收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陸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1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
16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7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0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罪名、宣告刑及沒收
2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七所示之行動電話貳支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論罪科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被告丙OO,丁OO如附件二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加重詐欺取財罪,洗錢罪,均公訴不受理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公務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風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贓物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瀆職罪
妨害秘密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436 | |
洗錢防制法 | 5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2 | |
藥事法 | 23 | |
懲治走私條例 | 14 | |
著作權法 | 12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0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0 | |
商標法 | 10 | |
性騷擾防治法 | 8 | |
森林法 | 7 | |
商業會計法 | 7 | |
貪污治罪條例 | 6 | |
公司法 | 6 | |
陸海空軍刑法 | 5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建築法 | 3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3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3 | |
銀行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律師法 | 1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證券交易法 | 1 | |
傳染病防治法 | 1 | |
水土保持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保險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政府採購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