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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819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上訴駁回
陳楷衡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肆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乙OO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泰達幣參仟貳佰肆拾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成人幣伍仟伍佰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以太幣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成人幣陸萬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成人幣參仟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成人幣參仟參佰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貳佰貳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成人幣伍萬零伍佰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參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肆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玖仟肆佰玖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參仟貳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泰達幣柒仟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參佰貳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陸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泰達幣陸仟柒佰壹拾參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玖佰陸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陸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泰達幣捌仟捌佰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泰達幣壹仟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華克金參仟壹佰壹拾柒點貳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泰達幣參仟參佰貳拾貳點貳伍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泰達幣玖佰玖拾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證及誣告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秘密罪
贓物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貨幣罪
瀆職罪
外患罪
脫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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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50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5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4 | |
洗錢防制法 | 38 | |
著作權法 | 20 | |
森林法 | 18 | |
廢棄物清理法 | 1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4 | |
商標法 | 14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2 | |
貪污治罪條例 | 11 | |
藥事法 | 10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8 | |
商業會計法 | 7 | |
懲治走私條例 | 7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7 | |
水土保持法 | 5 | |
銀行法 | 5 | |
證券交易法 | 4 | |
公司法 | 4 | |
就業服務法 | 4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4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3 | |
政府採購法 | 3 | |
醫療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區域計畫法 | 2 | |
傳染病防治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建築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