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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819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1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及其定應執行刑(得易科罰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共新臺幣捌仟元之遊戲點數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陳澤泉」署名壹枚,沒收,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臺幣陸仟元之遊戲點數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陳澤泉」署名壹枚,沒收,又犯詐欺得利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所處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沒收部分撤銷
丙OO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陸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偽造如附表所示公印文及普通印文均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許雅雯部分撤銷
許雅雯共同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印」印文壹枚,暨扣案之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SAMSUNG廠牌)均沒收
原判決關於丁OO部分撤銷
庚OO犯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踰越牆垣侵入住宅強盜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扣案之ASUS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之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上訴駁回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如附表編號1至6「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陸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如附表編號1至6「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如附表編號6「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如附表編號6「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
9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即價值新臺幣參仟元之商品壹批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即價值新臺幣貳仟元之商品壹批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即價值新臺幣壹萬陸仟元之商品壹批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偽造左列署押參枚沒收
1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即價值新臺幣參萬伍仟元之商品壹批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偽造左列署押伍枚沒收
1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即價值新臺幣捌萬元之商品壹批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偽造左列署押陸枚沒收
1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左列署押壹枚沒收
2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即價值新臺幣壹仟元之汽油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偽造左列署押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壹年肆月,又犯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6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二編號7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所示之偽造署押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肆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宣告刑及諭知沒收
如附表二編號1,4所示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七星香菸肆包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5、6所示偽造之「林俊男」署名共參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柒佰玖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攜帶兇器強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紫色雨衣壹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肆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乙OO犯行使變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並應接受拾貳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所示之偽造署押均沒收之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未扣案如附表「偽造之印文,署押」欄所示之署押,印文均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蘇又霏」署名壹枚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緩刑貳年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署押,印文及未扣案偽造之「黃志鴻」印章壹顆,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共肆罪,各處如附表二「論罪科刑,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共肆罪,各處如附表二「論罪科刑,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丁OO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壹拾參萬捌仟貳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柒萬陸仟肆佰玖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柒萬壹仟陸佰參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一,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二,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1及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及2所示之刑
均緩刑伍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法院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
壬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未扣案之新臺幣貳拾肆萬零玖佰捌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泰達幣參仟貳佰肆拾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成人幣伍仟伍佰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以太幣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成人幣陸萬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成人幣參仟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成人幣參仟參佰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貳佰貳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成人幣伍萬零伍佰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參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肆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玖仟肆佰玖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參仟貳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泰達幣柒仟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參佰貳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陸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泰達幣陸仟柒佰壹拾參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玖佰陸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陸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泰達幣捌仟捌佰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2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泰達幣壹仟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4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華克金參仟壹佰壹拾柒點貳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6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泰達幣參仟參佰貳拾貳點貳伍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8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10至14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泰達幣玖佰玖拾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論罪科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論罪科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死亡診斷書壹份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死亡診斷書壹份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死亡證明書壹份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死亡診斷書壹份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誣告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丁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本票偽造之共同發票人「O麗慈」部分,如附表二編號1「偽造內容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O麗慈」署名壹枚,如附表二編號2「偽造內容及數量」欄所示偽造之「O麗慈」署名貳枚,均沒收之,未扣案之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緩刑伍年,緩刑期內應依附件一即同意書所示內容履行賠償義務
10000,11000被訴部分無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證及誣告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秘密罪
贓物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貨幣罪
瀆職罪
外患罪
脫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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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50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5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4 | |
洗錢防制法 | 38 | |
著作權法 | 20 | |
森林法 | 18 | |
廢棄物清理法 | 1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4 | |
商標法 | 14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2 | |
貪污治罪條例 | 11 | |
藥事法 | 10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8 | |
商業會計法 | 7 | |
懲治走私條例 | 7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7 | |
水土保持法 | 5 | |
銀行法 | 5 | |
證券交易法 | 4 | |
公司法 | 4 | |
就業服務法 | 4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4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3 | |
政府採購法 | 3 | |
醫療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區域計畫法 | 2 | |
傳染病防治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建築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