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20040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819 | |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9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被訴肇事逃逸諭知無罪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曾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於五年內再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玖月
又犯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肆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乙OO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處有期徒刑陸月
緩刑貳年
乙OO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依執行檢察官之命令,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自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壹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肆場次
乙OO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緩刑參年
乙OO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處有期徒刑捌月
本件被訴過失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被訴過失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被訴肇事逃逸部分,無罪
乙OO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處有期徒刑陸月
緩刑貳年
乙OO犯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過失致人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無駕駛執照因過失致人受傷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證及誣告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秘密罪
贓物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貨幣罪
瀆職罪
外患罪
脫逃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50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5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4 | |
洗錢防制法 | 38 | |
著作權法 | 20 | |
森林法 | 18 | |
廢棄物清理法 | 1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4 | |
商標法 | 14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2 | |
貪污治罪條例 | 11 | |
藥事法 | 10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8 | |
商業會計法 | 7 | |
懲治走私條例 | 7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7 | |
水土保持法 | 5 | |
銀行法 | 5 | |
證券交易法 | 4 | |
公司法 | 4 | |
就業服務法 | 4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4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3 | |
政府採購法 | 3 | |
醫療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區域計畫法 | 2 | |
傳染病防治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1 | |
建築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