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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564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22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丁OO部分均撤銷
戊OO,己OO,庚OO共同犯傷害罪,戊OO處拘役肆拾日
上訴駁回
尤○○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被訴傷害,公然侮辱部分,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普通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刑法第354條之毀損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工地安全帶扣環壹個,沒收
又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修正前森林法第五十條之收買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1,3所示牛樟木柒佰玖拾壹塊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被訴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案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課程壹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竊盜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公務罪
侵占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秘密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秩序罪
偽證及誣告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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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42 | |
洗錢防制法 | 2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7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2 | |
藥事法 | 6 | |
廢棄物清理法 | 5 | |
懲治走私條例 | 4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4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3 | |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 3 | |
著作權法 | 2 | |
水污染防治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2 | |
區域計畫法 | 2 | |
商標法 | 2 | |
森林法 | 1 | |
商業會計法 | 1 | |
水土保持法 | 1 | |
銀行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政府採購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