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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980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7
上訴駁回
抗告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戊OO部分撤銷
10000犯如附表編號12「本院判決」欄所示之罪,處該欄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該欄所示之物
其餘上訴駁回(即13000,14000,15000,17000,O啟順上訴部分)
1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伸縮桿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3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伸縮桿壹支沒收
O啟順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伸縮桿壹支沒收
5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貳萬捌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68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7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壹萬捌仟參佰柒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9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壹萬伍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10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肆萬陸仟陸佰伍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11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O貴華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肆拾捌萬肆仟參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13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14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伸縮桿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16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伸縮桿壹支沒收
17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伸縮桿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柒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19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伸縮桿壹支沒收
20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伸縮桿壹支沒收
21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NOKIA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8號),沒收
22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之伸縮桿壹支及NOKIA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均沒收
23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伸縮桿壹支及NOKIA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均沒收
O啟順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伸縮桿壹支及NOKIA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均沒收
25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伸縮桿壹支及NOKIA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均沒收
原判決關於274000部分撤銷
28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伸縮桿壹支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新臺幣貳拾肆萬肆仟柒佰肆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如附表「應沒收部分」欄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且應依附件二所示本院一○八年度審附民移調字第五九五號調解筆錄所載內容履行賠償義務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變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二「宣告沒收之署押」欄所示之署押,均沒收之,如附表二「宣告沒收之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刑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均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件所示本院一○八年度調字第二十號調解筆錄及一○八年度附民字第三四一號和解筆錄之條件分別向被害人郭雅琪,張美艷支付損害賠償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參拾壹萬伍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共二罪,均未遂,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均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件所示本院一○八年度調字第二十號調解筆錄及一○八年度附民字第三四一號和解筆錄之條件分別向被害人郭雅琪,張美艷支付損害賠償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參拾壹萬伍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參萬伍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肆萬玖仟貳佰參拾肆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追徵其價額
又犯無故開拆他人封緘信函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其餘部分均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現金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6,11至69,98至144,附表二,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6,11至69,98至144,附表二,附表三所示之刑,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幫助詐欺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又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陸拾柒萬伍仟參佰貳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玖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宣告之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拾壹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之現金新臺幣壹仟伍佰元,黃色皮夾壹只,健保卡壹張,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VISA金融卡壹張,臺灣銀行金融卡壹張,衣服壹件,外套壹件,褲子壹件,鞋子壹雙及包包壹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犯罪所得之價額新臺幣壹仟玖佰伍拾肆元又參佰壹拾伍元均追徵
戊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又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參加法治教育參場次
本件免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6,11至69,98至144,附表二,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6,11至69,98至144,附表二,附表三所示之刑,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之
扣案之HTC行動電話一支(門號:0000000000號)沒收之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伍拾捌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詐欺取財部分無罪
乙OO犯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向被害人梁晉銘支付新臺幣柒萬伍仟元,支付方式如附件二調解筆錄所載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被訴行使變造私文書,詐欺取財,圖利部分均免訴,被訴偽造有價證券部分無罪
原判決撤銷
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並應依附表所示方法支付附表所示之賠償金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8,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8,附表二編號1,2「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現金新臺幣玖萬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現金新臺幣陸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現金新臺幣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現金新臺幣肆萬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現金新臺幣貳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現金新臺幣陸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現金新臺幣捌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現金新臺幣肆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現金新臺幣參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現金新臺幣拾柒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侵占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投票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風化罪
偽證及誣告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遺棄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脫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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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51 | |
洗錢防制法 | 17 | |
藥事法 | 12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0 | |
商業會計法 | 9 | |
性騷擾防治法 | 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 |
公司法 | 7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6 | |
陸海空軍刑法 | 5 | |
證券交易法 | 5 | |
森林法 | 4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4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3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3 | |
商標法 | 3 | |
政府採購法 | 3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醫療法 | 2 | |
戶籍法 | 2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醫師法 | 2 | |
國家安全法 | 2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著作權法 | 1 | |
植物防疫檢疫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護照條例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A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