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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466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原判決撤銷
甲○○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主文欄所示之刑
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伍年
扣案之SAMSUNG廠牌白色行動電話壹支(IMEI序號:三五五八○○○○○○○○○○),ACER廠牌白色筆記型電腦壹台,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陳珮綸」署名壹枚沒收
辛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以電子通訊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如附表四編號1至8,10至11,13至22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四編號1至8,10至11,13至22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其他被訴部分無罪
扣案如附表二(九)所示之物均沒收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侵占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秩序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秘密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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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6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7 | |
證券交易法 | 6 | |
洗錢防制法 | 6 | |
公司法 | 4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4 | |
菸酒管理法 | 3 | |
森林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 | |
藥事法 | 2 | |
漁業法 | 2 | |
商標法 | 1 | |
自來水法 | 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
水土保持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