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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583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565 | |
第11條第4項 A 11
上訴駁回
乙OO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海洛因貳包(驗餘淨重零點捌柒公克)併同難以完全析離之包裝袋貳只,甲基安非他命壹拾貳包(淨重合計貳拾陸點壹陸肆公克,純質淨重合計貳拾點柒貳參伍公克,驗餘淨重合計貳拾陸點壹零伍柒公克)併同難以完全析離之包裝袋壹拾貳只,四氫大麻酚壹包(驗餘淨重壹點貳玖零捌公克)併同難以完全析離之包裝袋壹只,均沒收銷燬之,扣案之吸食器參組,沒收之
乙OO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捌包(驗餘淨重共參拾伍點參玖貳肆公克,純質淨重共參拾參點壹玖柒貳公克),併同無法完全析離之包裝袋捌只均沒收銷燬,扣案之小布包壹個,電子秤壹臺,分裝袋壹只,塑膠藥鏟貳支及SONY牌手機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均沒收
甲○○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壹編號一至二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至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附表四「罪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之諭知)
其中附表一編號1,4,5,附表三,附表四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附表一編號2,3,附表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其中附表一編號1,4,5,附表三,附表四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附表一編號2,3,附表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戊OO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8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2-2、3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附表五編號5至7所示之物均沒收
庚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8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2-1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附表五編號4、6、7所示之物,均沒收
壬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
9000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9月
10000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7月
11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
12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
13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7年8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1所示之SIM卡1枚沒收;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1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10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4年4月
未扣案之插用0000-000000號SIM卡之行動電話1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20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4年3月
未扣案之插用0000-000000號SIM卡之行動電話1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免訴
乙OO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參包(驗餘淨重合計玖拾肆點零陸公克,含外包裝袋參個),均沒收銷燬之
乙OO犯如附表一至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附表四「罪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之諭知)
其中附表一編號1,4,5,附表三,附表四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附表一編號2,3,附表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其中附表一編號1,4,5,附表三,附表四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附表一編號2,3,附表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戊OO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8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2-2、3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附表五編號5至7所示之物均沒收
庚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8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2-1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附表五編號4、6、7所示之物,均沒收
壬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
9000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9月
10000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7月
11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
12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
13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7年8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1所示之SIM卡1枚沒收;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1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10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4年4月
未扣案之插用0000-000000號SIM卡之行動電話1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20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4年3月
未扣案之插用0000-000000號SIM卡之行動電話1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至附表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附表四「罪刑欄」所示之刑(含沒收之諭知)
其中附表一編號1,4,5,附表三,附表四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附表一編號2,3,附表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其中附表一編號1,4,5,附表三,附表四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伍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附表一編號2,3,附表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戊OO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8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2-2、3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附表五編號5至7所示之物均沒收
庚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8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2-1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附表五編號4、6、7所示之物,均沒收
壬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
9000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9月
10000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7月
11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
12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
13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7年8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1所示之SIM卡1枚沒收;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1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10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4年4月
未扣案之插用0000-000000號SIM卡之行動電話1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2000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4年3月
未扣案之插用0000-000000號SIM卡之行動電話1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貳拾伍包(含包裝袋貳拾伍個,驗餘淨重共計貳柒點肆伍肆伍公克)均沒收銷燬之
又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之海洛因拾陸包(含包裝袋拾陸個,驗餘總淨重共計陸點參捌公克)均沒收銷燬之,扣案之夾鏈袋壹包,甲基安非他命吸食器壹組,電子磅秤壹臺均沒收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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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5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0 | |
藥事法 | 20 | |
洗錢防制法 | 18 | |
貪污治罪條例 | 1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4 | |
著作權法 | 12 | |
森林法 | 10 | |
水土保持法 | 9 | |
就業服務法 | 9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9 | |
商標法 | 9 | |
性騷擾防治法 | 8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8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7 | |
廢棄物清理法 | 7 | |
商業會計法 | 5 | |
銀行法 | 5 | |
政府採購法 | 5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4 | |
公司法 | 4 | |
醫師法 | 4 | |
區域計畫法 | 4 |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 3 | |
陸海空軍刑法 | 3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3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2 | |
醫療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建築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菸酒管理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