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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583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565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5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0 | |
藥事法 | 20 | |
洗錢防制法 | 18 | |
貪污治罪條例 | 1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4 | |
著作權法 | 12 | |
森林法 | 10 | |
水土保持法 | 9 | |
就業服務法 | 9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9 | |
商標法 | 9 | |
性騷擾防治法 | 8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8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7 | |
廢棄物清理法 | 7 | |
商業會計法 | 5 | |
銀行法 | 5 | |
政府採購法 | 5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4 | |
公司法 | 4 | |
醫師法 | 4 | |
區域計畫法 | 4 |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 3 | |
陸海空軍刑法 | 3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3 | |
人口販運防制法 | 2 | |
醫療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建築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1 | |
第49條第1項 罰則 1
乙OO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10000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寶城股份有限公司因17000,18000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捌佰柒拾萬伍仟肆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貳佰貳拾伍萬伍仟貳佰零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國本製酒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因O金順,O柏宏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壹佰參拾萬玖仟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73000,74000其餘被訴部分(即起訴書犯罪事實三),75000,76000,均無罪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玖萬零參佰陸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O峻賢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玖仟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主文O義勝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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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品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因O義勝、O峻賢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參佰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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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文O金順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O柏宏共同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有同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國本製酒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因O金順、O柏宏之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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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菸酒管理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空氣污染防制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