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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04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62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11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2
第185條第1項 公共危險罪 2
第175條第3項 公共危險罪 2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45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31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28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4
第287條 傷害罪 10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10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3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2
第277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1
第277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7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甲○○緩刑參年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丙OO緩刑參年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1,2行使偽造私文書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署押」及「印文」欄之署押及印文,及偽造之「張騏煬」印章壹枚均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本判決撤銷改判及上訴駁回(即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所處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並執行之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貳拾貳萬伍仟元,壹拾柒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2,5至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2,5至8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貳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壬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2,5至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2,5至8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偽造之「劉榮哲」署押壹枚,「周健勳」署押肆枚均沒收之
未扣案16000之犯罪所得IPHONE8手機壹支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18000被訴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行為,均無罪
19000犯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2000犯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3000犯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6000犯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27000犯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0000犯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31000犯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4000犯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35000犯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8000犯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39000犯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2000犯偽造信用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並應為如附表所示之支付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以附表所示方式支付告訴人怡富融資股份有限公司如附表所示金額之損害賠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完成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並應為如附表所示之給付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含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及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壹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肆場次
林開心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港幣捌仟肆佰陸拾參點陸伍元沒收,如全部或一不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林開心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林開心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林開心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林開心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陸拾柒元沒收,如全部或一不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林開心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林開心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如附表所示偽造之「李智偉」簽名肆枚,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相當於新臺幣壹萬參仟伍佰陸拾壹元之財產上利益,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以如附表即和解筆錄所示之金額及方式向被害人支付損害賠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據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共同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指定之公益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10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19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並應依本院一○七年度中司調字第六五四六號調解程序筆錄所載內容,向陳淑慧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SAMSUMG廠牌手機壹具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HTC廠牌手機壹具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所宣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捌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拾個月內,依檢察官指示接受法治教育貳場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各支付羅艷章,廖文霜新臺幣貳萬柒仟元之財產上損害賠償(給付方式:自民國108年4月起至109年4月止,按月於每月15日,各支付羅艷章,廖文霜新臺幣貳仟元,於109年5月15日各支付羅艷章,廖文霜新臺幣壹仟元,如有壹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伍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共肆罪,各處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收受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鍾代君」署名壹枚沒收
壬OO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共肆罪,各處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收受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
未扣案之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鍾代君」署名壹枚沒收
壬OO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8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4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2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1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44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之3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77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3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8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7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3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3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3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02款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3項第4款 竊盜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3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8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9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20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3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18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7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3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2
第300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298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3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 妨害自由罪 1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5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5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2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2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8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3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0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3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5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5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3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3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4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5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5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5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69條 偽證及誣告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6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3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7
第357條前段 毀棄損壞罪 1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1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3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3
第138條 妨害公務罪 1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2
第239條前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40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43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41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4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妨害秘密罪
第315條之1第2項 妨害秘密罪 2
第315條 妨害秘密罪 1
第319條 妨害秘密罪 1
第315條之1 妨害秘密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2
第201條之1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第201條之1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2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2
第349條 贓物罪 1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第247條第1項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1
第247條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1
妨害投票罪
第146條第2項 妨害投票罪 1
第146條第3項 妨害投票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瀆職罪
第121條第1項 瀆職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62條前段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254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6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2
藥事法8
懲治走私條例7
洗錢防制法6
商業會計法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3
著作權法2
醫療法2
性騷擾防治法2
公司法2
商標法2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2
證券交易法1
第171條第1項第1款 罰則 1
廢棄物清理法1
第46條第4項 獎勵及處罰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36條第1項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後段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1項 罰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 懲處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