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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804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54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2 | |
藥事法 | 8 | |
懲治走私條例 | 7 | |
洗錢防制法 | 6 | |
商業會計法 | 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3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3 | |
著作權法 | 2 | |
醫療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公司法 | 2 | |
商標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證券交易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銀行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第36條第1項 罰則 1
原判決關於有罪部分均撤銷
O士聰犯如附表一至六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六「宣告刑」欄所示主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即附表四)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即附表三編號2,3)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
不得易科罰金,亦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即附表一,二,附表三編號1,附表五,六)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
其他上訴駁回
O士聰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O士聰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O士聰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O士聰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O士聰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O士聰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O士聰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O士聰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O士聰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宣告刑(主刑及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宣告刑(主刑及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未遂,處有期徒刑參月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未遂,處有期徒刑參月
宣告刑(主刑及沒收)
O士聰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影片,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桌上型電腦壹組沒收;未扣案行車紀錄器壹台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士聰拍攝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影片,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桌上型電腦壹組沒收;未扣案行車紀錄器壹台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宣告刑(主刑及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柒月
宣告刑(主刑及沒收)
O士聰拍攝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O士聰拍攝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影片,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桌上型電腦壹組沒收;未扣案行車紀錄器壹台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士聰拍攝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SAMSUNGNOTE5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及桌上型電腦壹組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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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戶籍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