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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47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6
乙OO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緩刑貳年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零貳佰參拾貳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一「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
如附表一編號2至10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旅客登記表上偽造之「黃晴」署押共貳枚,如附表二編號1至6,編號12至14所示偽造之「謝欣榮」署押共玖枚,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陸萬伍仟元,手機壹支(APPLE廠牌,型號6PLUS),筆記型電腦貳台(APPLE廠牌,型號不詳),皮包壹只,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性自主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偽證及誣告罪
瀆職罪
妨害秩序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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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4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5 | |
著作權法 | 13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8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7 | |
區域計畫法 | 7 | |
洗錢防制法 | 6 | |
藥事法 | 5 | |
貪污治罪條例 | 4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3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森林法 | 2 | |
銀行法 | 2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醫療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公司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商標法 | 1 | |
政府採購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