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18113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3528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54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犯罪事實二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犯毀損器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水果刀壹把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丙○○違非法持有槍枝及恐嚇危害安全部分撤銷
丙○○共同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貳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拾萬元
未扣案之改造黑色短槍壹支(含彈匣壹個)沒收之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部分撤銷
乙○○犯侵入住宅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上訴駁回(即恐嚇危害安全部分)
上開第二項撤銷改判所處之得易科罰金之刑(侵入住宅及傷害罪),與第三項上訴駁回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非法寄藏手槍罪,處有期徒刑貳年伍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制式半自動手槍壹枝(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沒收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剝奪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侮辱公務員罪,累犯,處拘役參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貳拾壹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香蕉刀壹把沒收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共貳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法治教育伍場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被訴公然侮辱及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犯非法寄藏手槍罪,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奧地利GLOCK廠17C型制式半自動手槍壹枝(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以色列IMI廠BARAK型制式半自動手槍壹枝(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均沒收之
乙○○以加害身體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罪
原判決撤銷
丙OO無罪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共參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違反保護令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丙○○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O義祥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以加害生命,身體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汽油貳瓶,沒收之
乙OO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3,5所示之物及未扣案之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改造手槍壹枝,均沒收之
乙OO共同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查被告前於,民國104年間,因竊盜案件,經本院以104年度六簡字第154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2月
確定,,因偽證案件,經本院以104年度訴字第561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
確定,,因竊盜等案件,經本院以105年度簡字第8號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月(共5罪)確定
至經本院以105年度聲字第356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確定,嗣於106年3月17日假釋出監並付保護管束,於106年4月16日假釋期滿未經撤銷,其未執行之刑,以已執行完畢論,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稽
四,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
宣告前二條之沒收或追徵,有過苛之虞,欠缺刑法上之重要性,犯罪所得價值低微,或為維持受宣告人生活條件之必要者,得不宣告或酌減之,刑法第38條之2定有明文
查本案被告犯本案恐嚇危害安全罪所使用之手機,雖屬犯罪工具,但可供上網智慧型手機亦是現代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以該手機價格比對被告本案之犯罪態樣,認為沒收或追徵有過苛之虞,爰依刑法第38條之2第3項之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沒收或追徵,附此敘明
原判決關於被告戊○○沒收部分撤銷
關於被告戊○○,未扣案之犯罪所得HTC廠牌728型白色手機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O)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均駁回
乙OO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李鎮雨)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陸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法治教育壹場次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散布文字誹謗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散布文字誹謗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OO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建龍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共同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玖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20000共同傷害人之身體,各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脫逃罪
妨害農工商罪
瀆職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30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08 | |
藥事法 | 5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4 | |
商標法 | 23 | |
著作權法 | 20 | |
洗錢防制法 | 20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7 | |
區域計畫法 | 1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6 | |
商業會計法 | 15 | |
性騷擾防治法 | 15 | |
貪污治罪條例 | 12 | |
政府採購法 | 12 | |
證券交易法 | 11 | |
水土保持法 | 11 | |
森林法 | 9 | |
廢棄物清理法 | 8 | |
懲治走私條例 | 8 | |
公司法 | 8 | |
陸海空軍刑法 | 6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6 | |
建築法 | 6 | |
電信法 | 5 | |
稅捐稽徵法 | 5 | |
銀行法 | 4 | |
護照條例 | 4 | |
期貨交易法 | 4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4 | |
就業服務法 | 4 | |
水污染防治法 | 3 | |
A | 3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3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3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3 | |
國家公園法 | 2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醫療法 | 2 | |
戶籍法 | 2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2 | |
醫師法 | 2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勞工保險條例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公平交易法 | 1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