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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3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3528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7
原判決關於林淑媚,陳育萱部分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共同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共肆拾罪,分別處如附表一,二「本院判處罪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捌萬元
己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000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00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000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5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6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8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9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2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4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5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6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8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1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2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4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5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6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8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9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1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2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4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5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6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8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9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1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2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4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5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6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8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9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1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2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4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貳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9所示之署押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貳仟玖佰柒拾捌元,應對鑫漢企業有限公司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自訴不受理
乙OO犯業務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參佰柒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依執行檢察官命令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暨接受陸拾小時之法治教育,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OO犯如附表甲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甲所示之刑(含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伍仟零陸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柒仟柒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捌仟貳佰柒拾伍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待證事實
甲○○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庚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丙OO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均緩刑參年,並各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
附表所示偽造之簽名,均沒收
乙OO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記入不實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乙OO犯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佰捌拾萬元
壬OO犯如附表二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宣告刑
2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參仟陸佰陸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應沒收之物」欄所示之物均沒收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贓物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脫逃罪
妨害農工商罪
瀆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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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30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08 | |
藥事法 | 5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4 | |
商標法 | 23 | |
著作權法 | 20 | |
洗錢防制法 | 20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7 | |
區域計畫法 | 1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6 | |
商業會計法 | 15 | |
性騷擾防治法 | 15 | |
貪污治罪條例 | 12 | |
政府採購法 | 12 | |
證券交易法 | 11 | |
水土保持法 | 11 | |
森林法 | 9 | |
廢棄物清理法 | 8 | |
懲治走私條例 | 8 | |
公司法 | 8 | |
陸海空軍刑法 | 6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6 | |
建築法 | 6 | |
電信法 | 5 | |
稅捐稽徵法 | 5 | |
銀行法 | 4 | |
護照條例 | 4 | |
期貨交易法 | 4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4 | |
就業服務法 | 4 | |
水污染防治法 | 3 | |
A | 3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3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3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3 | |
國家公園法 | 2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2 | |
醫療法 | 2 | |
戶籍法 | 2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2 | |
醫師法 | 2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動物保護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勞工保險條例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公平交易法 | 1 |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