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18101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37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共計新臺幣壹拾伍萬肆仟伍佰肆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偽造之「林伊姍」署押共柒枚沒收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價值貳仟伍佰元之球衣壹件,紫禁城汽車旅館住宿壹晚之費用陸仟壹佰捌拾元,價值玖仟陸佰元之BURBERRY廠牌POLO衫壹件,價值貳萬貳仟參佰元之TOD'S藍色鞋子壹雙,價值壹萬玖佰捌拾元之Y-3白色運動鞋壹雙,價值陸萬捌仟柒佰元之男用金項鍊壹條及金戒指壹枚,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柒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偽造文書印文罪
賭博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性自主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贓物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妨害秩序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43 | |
藥事法 | 12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1 | |
洗錢防制法 | 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4 | |
政府採購法 | 4 | |
森林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3 | |
水土保持法 | 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3 | |
著作權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商標法 | 2 | |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