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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0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37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貳年,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本票上關於偽造「鄭玉雪」,「O素敏」為共同發票人部分沒收
丁OO犯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3「罪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
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本票上關於偽造「莊秀英」、「黃義宏」為共同發票人部分沒收
丙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
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本票上關
丙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
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本票上關於偽造「陳品丞」為共同發票人部分沒收
戊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
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本票上關於偽造「陳品丞」為共同發票
丙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
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本票上關於偽造「袁玉鳳」為共同發票人部分沒收
戊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
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本票上關於偽造「袁玉鳳」為共同發票
丙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
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本票上關於偽造「鄭玉雪」、「O素敏」為共同發票人部分沒收
丁OO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
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本票上關於偽造「鄭玉雪」、「O素敏
賭博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性自主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贓物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妨害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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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43 | |
藥事法 | 12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1 | |
洗錢防制法 | 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4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4 | |
政府採購法 | 4 | |
森林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3 | |
水土保持法 | 3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3 | |
著作權法 | 2 | |
貪污治罪條例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商標法 | 2 | |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 1 | |
陸海空軍刑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