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21011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91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2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所犯如附表編號2、4、5、6、9、13、14、16、18、20、30、32、35、38、40、41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2、4、5、6、9、13、14、16、18、20、30、32、35、38、40、41所示之罪,共拾陸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其他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原判決關於庚○○、乙○○、丁○○共同詐欺被害人丙○○(即原判決事實欄一)部分撤銷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20、附表四編號1至6、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零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丁OO、丙OO、戊OO、己OO部分均撤銷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緩刑參年,並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及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於緩刑期間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
23000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27000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00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0000共同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即甲、乙判決)均撤銷
乙○○犯如附表編號1-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7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0000犯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一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壹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2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捌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3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4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參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即甲、乙判決)均撤銷
丁OO犯如附表編號1-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7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犯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一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壹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2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3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陸佰捌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3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參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2、編號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編號3所示之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其他(壬OO部分)上訴駁回
張嘉軒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偽造之印文均沒收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林必信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即附表四編號24)沒收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20至編號23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貳萬肆仟零捌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捌萬玖仟玖佰捌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院上訴駁回)
姜世鴻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叁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犯如附表編號所示之罪及其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編號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上訴駁回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參年,並應履行如附表二所示之給付
扣案之IPHONE6PLUS行動電話(IMEI碼:353287078557283號)壹支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緩刑參年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丁○○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5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5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O棋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己OO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庚OO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肆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四編號1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10000犯如附表四編號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2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19000犯如附表四編號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3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28000犯如附表四編號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4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3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3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拾捌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46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50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共捌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54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拾捌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59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6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67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拾捌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72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76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80000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共陸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84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共柒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88000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丙○○犯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丙○○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3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丙OO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刑
1300014000犯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刑
2500026000犯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3700038000犯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4900050000犯如附表編號5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5主文欄所示之刑
52000共同犯O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4000共同犯O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76000共同犯O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伍萬陸佰玖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O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8000共同犯O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捌萬參仟肆佰捌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O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0共同犯O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三星廠牌手機壹支(含遠傳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如附表除編號32(病患楊聯芳)、41(病患羅月嬋)、51(病患謝恢福)以外所示之罪(共66罪),各處如該附表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被訴部分(即附表編號32、41、51),均無罪
丁OO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7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3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7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1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7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1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3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7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3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7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1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3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3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5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7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7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9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3000共同犯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參年
乙OO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陸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捌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編號1至5「其上之印文」欄所示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之公印文、「檢察官王正皓」之印文各伍枚、「書記官李珮芳」之印文貳枚,均沒收之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零參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丁○○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二、扣案之蘋果牌行動電話壹支及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之
一、乙○○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二、扣案之蘋果牌行動電話壹支及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之
一、甲○○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二、扣案之蘋果牌行動電話壹支及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之
一、甲○○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二、扣案之蘋果牌行動電話壹支及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之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毀棄損壞罪
賭博罪
偽證及誣告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殺人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性自主罪
瀆職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贓物罪
妨害農工商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03 | |
洗錢防制法 | 4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9 | |
廢棄物清理法 | 1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2 | |
藥事法 | 10 | |
商標法 | 8 | |
貪污治罪條例 | 7 | |
陸海空軍刑法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政府採購法 | 4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商業會計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證券交易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