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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16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5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丁OO、戊OO及丙OO沒收部分,均撤銷
己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給付陳滿新臺幣一千四百六十五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一千一百四十萬元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000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一千一百四十萬元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在消費簽帳單上偽造「周澔欣」之署押共參枚均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及如附表編號一、編號四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三十一日前給付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玖萬元
乙OO犯侵占脫離本人持有物罪,處罰金新臺幣柒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丁OO、戊OO、庚OO、10000、14000(原名郭尤敏)、15000、16000、O瑞麟、癸○○、寅○○(原名O曉奷)、甲○○均無罪
27000被訴如附表二之2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1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80000(更名洪證益)被訴如附表二之5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2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132000被訴如附表二之7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3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183000被訴如附表二之8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4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234000被訴如附表二之9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5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286000被訴如附表二之11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6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337000(原名O秀鳳)被訴如附表二之12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7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393000被訴如附表二之16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10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丑○○被訴如附表二之20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13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O柏文、O韻、O美麗、496000均公訴不受理
乙OO、丁OO、戊OO、庚OO、10000、14000(原名郭尤敏)、15000、16000、辰○○、22000、23000(原名鄭曉奷)、O怡人均無罪
27000被訴如附表二之2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1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80000(更名洪證益)被訴如附表二之5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2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132000被訴如附表二之7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3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183000被訴如附表二之8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4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234000被訴如附表二之9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5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286000被訴如附表二之11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6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337000(原名O秀鳳)被訴如附表二之12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7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寅○○被訴如附表二之16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10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449000被訴如附表二之20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13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O柏文、子○○、戊○○、丑○○均公訴不受理
u○○、H○○、i○○、D○○、x○○、R○○(原名O尤敏)、S○○、y○○、O瑞麟、22000、23000(原名鄭曉奷)、O怡人均無罪
l○○被訴如附表二之2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1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80000(更名F○○)被訴如附表二之5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2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C○○被訴如附表二之7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3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k○○被訴如附表二之8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4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黃○○被訴如附表二之9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5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卯○○被訴如附表二之11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6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丙○○(原名O秀鳳)被訴如附表二之12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7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393000被訴如附表二之16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10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449000被訴如附表二之20所示部分無罪
被訴如附表三之13所示部分公訴不受理
玄○○、O韻、O美麗、496000均公訴不受理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共貳罪,各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
乙OO犯附表各項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宣告沒收、追徵部分,併執行之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宣告沒收、追徵部分,併執行之
戊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參萬陸仟參佰元沒收,於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勤樸富邑F戶-4F工程承攬合約書」上偽造之「勤樸開發有限公司」印文參枚、偽造之「萬久陽」印文貳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捌萬伍仟玖佰壹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勤樸富邑A棟6樓裝潢驗收保固/放款同意書」上偽造之「陳榮煌」簽名貳枚,未扣案「勤樸富邑A棟6樓裝潢合約書」上偽造之「賴萬益」簽名貳枚、指印貳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貳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勤樸富邑A戶-6F工程承攬契約書」上偽造之「勤樸富邑有限公司」印文肆枚、偽造之「萬久陽」印文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柒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勤樸富邑E.F戶-8F工程承攬契約書」上偽造之「勤樸富邑有限公司」印文肆枚、未扣案「勤樸富邑E/F棟8樓裝潢合約書」上偽造之「賴萬益」印文參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玄泰美設計暨工程合約書」上偽造之「君漾廣告有限公司」印文陸枚、「張素琴」印文壹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肆萬零壹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天圓地方A9戶設計暨工程合約書」上偽造之「君漾廣告有限公司」印文陸枚、「張素琴」印文壹枚、未扣案「林口-天圓地方A9裝潢合約書」上偽造之「賴萬益」印文參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玖拾肆萬貳仟零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戊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門號:○○○○○○○○○○,IMEI碼:三五三八○○○○○○○○○○○)均沒收
乙OO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罰金新臺幣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得利未遂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玖拾貳萬貳仟貳佰參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中文名王元泰)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
戊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詐欺張嘉美、吳明通、卓林素蘭部分無罪
乙OO犯詐欺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附件二所示之調解書履行賠償義務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一般洗錢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玖萬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及價值新臺幣捌佰元之遊戲點數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竊盜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風化罪
偽證及誣告罪
鴉片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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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60 | |
洗錢防制法 | 29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5 | |
陸海空軍刑法 | 1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2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9 | |
商標法 | 8 | |
廢棄物清理法 | 6 | |
水污染防治法 | 4 | |
水土保持法 | 3 | |
銀行法 | 3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3 | |
藥事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醫療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稅捐稽徵法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森林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建築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